网传“下调取暖费”系谣言

02.09.2014  20:43

   本报乌鲁木齐9月1日讯   记者 李涵之 报道:近日,一条关于“ 自治区2014年冬至2015年将下调取暖费”的消息在微信、QQ和论坛上被广泛转发,引起了不少网民关注。9月1日上午,记者从乌鲁木齐市供热行办了解到,帖子内容实属子虚乌有,是谣言。

   记者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了这则帖子,内容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2014-08223号文件,2014至2015年度采暖费调整,每平方米由25元调整为19元,取暖期10月25日至3月25日,为防止个别供热公司乱收费,请相互转发。”该贴下方还附有供网民投票的调查表,其阅读量达12万余人。

  “我刚交了采暖费,看到这个帖子,大家也都在议论此事,不知道是真是假?”家住巴州路的刘女士说, “乌鲁木齐的暖气费不是22元/平方米吗? ”也有网民指出,该帖上的事情,并不是只发生在乌鲁木齐。

  记者上网查询发现,类似帖子曾在内蒙古、北京、天津等地被多名网民转发,也有当地媒体辟谣。据了解,乌鲁木齐从2012年全面实施“煤改气”工程以来,全市使用天然气供暖,燃气供热的成本比燃煤成本高,但采暖费一直按建筑面积22元/平方米收取,供暖期为10月10日到次年4月10日。

   “没有政府主管部门的通知,任何部门不会随意调整采暖费。”乌市供热行办综合科副科长胡欣表示,供热部门未接到关于调整采暖费的相关文件,“这一信息纯属造谣,希望市民不要轻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