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对新疆乌鲁木齐市“5·22”暴力恐怖案作出重要批示  

02.09.2014  20:08

要求及时组织救治受伤群众  迅速侦破案件  从严惩处暴恐分子

5月22日7时50分许,有2辆无牌汽车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一早市冲撞群众,此后2辆车发生爆炸起火。截至发稿时已造成31人死亡,90余人受伤。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得知消息后,立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迅速侦破案件,从严惩处暴恐分子;及时组织救治受伤群众,安抚受害者家属,全面加强社会面巡控和重点部位防控,严防发生连锁反应。对暴恐活动和恐怖分子必须警钟长鸣、重拳出击、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根据中央领导同志指示,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已带领工作组赶赴新疆指导案件侦办和处置工作。目前,受伤人员已全部送往医院救治,案件侦破工作正在抓紧进行中。

文章来源:新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