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2014年第二轮巡视工作全面展开

03.09.2014  13:32

    天山网讯(通讯员辛巡办报道)根据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8月29日至9月2日,自治区党委五个巡视组分别进驻新疆社会科学院、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新疆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昌吉学院、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开展常规巡视。

    近日,在各单位召开的巡视工作动员会上,自治区党委各巡视组组长在通报巡视工作总体要求、重点内容和工作方式的同时,强调巡视工作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和要求,毫不动摇地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充分发挥巡视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作用。

    自治区党委巡视办有关负责同志要求被巡视单位党委要充分信任、支持、配合、监督巡视组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如实反映问题,确保巡视工作顺利展开。五个被巡视单位的党委书记在动员会上表示,将积极搞好配合,坚决保障巡视工作顺利进行。

    据悉,自治区2014年第二轮巡视实用时间从8月30日至10月25日,为一个半月。各巡视组分别设专门值班电话和专门邮政信箱,巡视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10:00至22:00(北京时间)。

    第一巡视组巡视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专门值班电话:0991-6278673,专门邮政信箱:乌鲁木齐市112号信箱。

    第二巡视组巡视新疆社会科学院,专门值班电话:0991—3677665,专门邮政信箱:乌鲁木齐市113号信箱。

    第三巡视组巡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专门值班电话:0909-2329882,专门邮政信箱:博乐市第100号信箱。

    第四巡视组巡视昌吉学院,专门值班电话:0994—2335174,专门邮政信箱:昌吉市1080号信箱。

    第五巡视组巡视新疆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专门值班电话::0996—6789271,专门邮政信箱: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355号信箱。

    根据自治区党委要求和巡视工作职责,自治区党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视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