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乌大和乌奎两条高速公路延长收费期限

10.09.2014  12:03

    新疆日报讯(记者袁蕾 通讯员范永伟报道)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获悉:吐鲁番至乌鲁木齐至大黄山高速公路收费期限延长至2018年9月1日,乌鲁木齐至奎屯高速公路收费期限延长至2020年10月15日。

    据悉,吐鲁番至乌鲁木齐至大黄山高速公路于1998年9月10日开始收费,至2014年9月10日结束,此次延长收费期限为4年。乌鲁木齐至奎屯高速公路于2000年10月15日开始收费,至2016年10月14日结束,此次延长收费期限为4年。

    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吐乌大高速公路、乌奎高速公路延长收费期限的通知》规定:吐乌大高速公路包括吐鲁番、小草湖、盐湖、乌拉泊、阜康等五个主线收费站和柴窝堡匝道收费站收费期限延长至2018年9月1日;乌鲁木齐至奎屯高速公路头屯河、玛纳斯、奎屯等三个主线收费站和三坪、昌吉、玛纳斯、乌兰乌苏、沙湾、安集海等六个匝道收费站收费期限延长至2020年10月15日。

    公路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延期收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以及《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