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张川等14位同志获得自治区石油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15.05.2015  20:1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文件 新职称办〔2015〕62号

 

关于批准张川等14位同志获得自治区

石油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的通知


克拉玛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自治区石油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经审核,批准潘金龙等14位同志自2014年11月6日起,获得自治区石油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附件:获得自治区石油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2015年5月12日

附件

获得自治区石油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一、 克拉玛依市(5人)

市新科澳石油天然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范肇卿

市三达有限责任公司:黄晓辉

市广陆有限责任公司:张成、刘荣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张川

二、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9人)

新疆石油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李伟、赵星圆、

刘宏彬、王京、张升、邬江、宋华、徐安营

新疆石油勘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张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