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赵鑫等2位同志相应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批复

15.05.2015  20:1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文件 新职称办〔2015〕66号

 

关于授予赵鑫等2位同志相应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批复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授予赵鑫等2位同志相应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请示》收悉。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自治区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01号)精神,经审核,同意授予伊犁川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赵鑫同志化工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时间自2014年10月30日起计算。伊犁职业技术学院吾兰·呼加汗同志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时间自2015年2月10日起计算。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