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起乌鲁木齐取消河滩外环路通行费 多缴部分将退还

05.02.2015  13:07

    天山网讯(记者朱嘉 何立佳摄影报道)2月4日20:30,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了解到乌鲁木齐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乌鲁木齐市各类车辆及外埠车辆河滩路、外环路通行费。

        据悉,经测算,河滩路、外环路目前仍有共计103.2亿元贷款本息尚未归还完毕。取消收费后,这部分资金将由乌鲁木齐市财政全额承担。原来已缴纳河滩路、外环路通行费用的车辆,以2015年1月1日为时限,多缴部分将予以退还,具体退款方案将尽快公布。

        据了解,乌鲁木齐市从1999年1月1日开始收取河滩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期限为20年,于2019年到期;自2004年10月开始收取外环路车辆通行费,收费年限30年,于2034年到期。

        河滩外环通行费是由乌鲁木齐市市政设施有偿使用管理办公室负责征收。两条道路的通行费征收标准是:乌鲁木齐市大型车辆每年1450元、小型车辆每年1220元;外埠车辆采取日缴费和月缴费的方法在全市进城路口设立收费点。此外,针对2013年11月16日起开始对黄标车限行、无标车禁行的规定,“黄标车”车主已经缴纳的河滩外环通行费将按比例给予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