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一商业街火烧连营30个摊位遭殃

02.12.2014  12:57

    亚心网讯(记者王前喜摄影报道)12月1日清晨5时许,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古牧地中路华隆美特商业街内用彩钢板材料搭建的摊位起火,因起火的为易燃材料,大火造成约30个摊位被烧毁。

    当天7时30分左右记者赶到事发现场看到,消防人员从商业街门口处,把水带铺设到100多米外的着火处进行扑救。这里的空间显得非常狭小。“门口消防通道被堵着,消防车根本就进不来。”一位消防人员说。

    叶前进是该商业街的商户,他当天在商业街里住着。他说,自己住的砖混结构房屋离彩钢板房的摊位很近。当天5时许,窗外一片火光照亮了他住的房子,他惊醒后发现着火了,刚准备喊醒家里人向外撤离,结果迅速蔓延的大火已将他家的窗户烧坏,浓烟瞬间就“”进了房子里。不得已,他和家人从屋后的窗户出去。随即,他赶紧打电话通知商业街的负责人,并打电话报警。

    该商业街负责人苟女士说,她接到电话后迅速赶到商业街,当时大火已开始蔓延,不少摊位的彩钢板房都开始着火了。

    乌市公安消防支队振兴路中队一位消防人员告诉记者,当天5时09分,他们接警后赶到现场发现,起火的是一排连体商铺,商铺里有煤气罐,此时火势已经开始向北侧蔓延,并将邻近的几家商铺引燃。消防人员见火势较大,扑救的同时向指挥中心请求增援。不多时,增援的文光路中队也赶到现场,两个中队8辆消防车和28名消防人员奋力扑救。9时许,大火被彻底扑灭。

    经消防人员初步调查得知,该商业街摊主们为了避寒而用彩钢板搭建了连体建筑,着火后,因彩钢板的耐火等级不够,火势蔓延迅速,造成约30个摊位被毁,这些摊位多是卖菜摊位。

    目前,乌市公安消防支队米东区大队正在对此次火灾发生的原因和损失进行调查。

    记者从乌市公安消防支队了解到,在此次火灾发生前一天,11月30日凌晨零时30分左右,在城北主干道绍兴东街附近一排15间彩钢板房被烧毁(详见本网12月1日《乌鲁木齐市绍兴东街大火烧毁15间彩钢板房》),经该支队初步调查认为,系其中一间汽车修理铺人离开但未熄灭火炉而引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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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季火灾多因取暖不慎

    “冬季在乌鲁木齐市,人们在取暖时不慎是引发火灾的主要原因。”乌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高级工程师贾广华说,如乌市目前较多的彩钢板房建筑,多是一些摊贩为了避寒而私搭乱建的,这些地方大多没有暖气,为了御寒不是用小火炉就是用大功率的电暖气,在取暖期间不注意,加之人离开并不熄灭火炉或切断电源而引发火灾的事例有很多。

    另外,一些车辆不按规定更换符合时令标号的油,油因寒冷被冻,驾驶人员就用喷灯等明火烘烤,是造成车辆冬季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同时,一些司机在车里放置可燃物后,又在车内吸烟用明火,也是导致车辆火灾发生的元凶。

    民宅火灾在乌市冬季火灾中占比也比较大,民宅发生火灾主要是大功率取暖设备和其它电器使用同一个插线板,使得电源超负荷,电线发热而引发火灾。所以,家庭使用大功率取暖设备时应和其它电器分开使用,采取专线专用。

    同时,一些存有可燃或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尽可能不要使用明火取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