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乌鲁木齐市城市建设管理“问计于民”

06.01.2016  14:11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及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及市委十届十一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依靠全市力量搞好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提高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由乌鲁木齐市城市建设工作协调委员会组织,通过《乌鲁木齐晚报》等媒体,市、区各有关部门参加,将在2016年1月联合开展2016年乌鲁木齐市城市建设“问计于民”有奖征集建议活动。

     一、征集活动时间

  2016年1月5日至2016年2月5日   

   二、征集领域、内容    

  (一)城市建设发展建议方面
  对涉及我市城市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如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重大改革方案和重要法规草案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城市建设具体项目方面
  1.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重大项目
  围绕乌鲁木齐建设现代文明城市、建设现代国际化城市的发展要求,应建设的对城市未来发展影响深远,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资源开发性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城市路网交通项目

  围绕优化城区路网交通体系、提高城市交通运行效率和构建交通枢纽中心的发展要求,应建设的市政道路、公交客运项目,以及提高动态交通指挥水平等城市路网交通升级完善项目。

  3.生态环境及节能环保项目

  围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提高城市承载功能和运行水平,建设生态性人居环境的要求,应组织实施的城区绿化、市内河道治理、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大气治理、垃圾处理等方面项目。
  4.市容市貌项目
  围绕提升城市文化品味、改善城市环境容貌的要求,应组织实施的治脏、治乱、治差等环境整治项目,应建设或保护的延展城市传统建筑特色及体现城市景观的项目。
  5.住宅建设和农村城镇化及富民安居工程项目
  围绕优化城市布局、提高人民群众居住水平的要求,应实施的棚户区改造和住宅新区建设等方面项目。
  市民所提出涉及城市建设项目方面的建议,主要内容应包括:建设项目的名称或地点、实施的必要性、具体建设方案或意见。

   三、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采取信件、电子邮件、电话等多种方式进行。

  (一)来信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兴街29号市建委三楼城协委办公室收,邮编:830092,凡来信者要在信封右上角注明“问计于民”活动。

  (二)电话:0991—4620079

  (三)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市民提出建议,应符合本次活动规定的范围和内容要求,以来信方式参加活动的要求字迹清晰;以电话方式参加活动的,要求语言简练,内容清晰明确。已参加往年征集活动的稿件,不得再次参加。

   四、评奖办法    
  此次“问计于民”征集建议活动设置建议奖和组织奖,评审工作由乌鲁木齐市城市建设工作委员会组织城建科技专家进行实施。

  (一)建议奖:为参与“问计于民”征集活动的广大市民设立,主要依据所提建议价值进行评选,设一等奖3名,奖金标准5000元;二等奖5名,奖金标准1000元;三等奖30名,奖金标准500元。

  (二)组织奖:为参与“问计于民”活动的市、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设立,主要依据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征集活动情况进行评选。

  评审工作自2016年1月开始,2015年2月底结束,适时将在《乌鲁木齐晚报》统一公布获奖人员、单位名单,对获奖人员和单位将统一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