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首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成功

05.01.2015  21:48

  (本网讯  区经发委)“新三板”正散发出越来越迷人的魅力。日前,新疆西部蓝天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蓝天”)接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函,同意该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该公司也因此成为高新区(新市区)第一家“新三板”挂牌企业。

  西部蓝天2011年2月落户高新区(新市区),同年建成并批量生产。该公司主营节能环保技术开发,防腐保温工程施工,是一家专业从事建筑节能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及施工为一体的企业,拥有防腐保温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该公司先后被授予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乌鲁木齐市创新型企业等称号,拥有国家各类专利19项。

  “靠自身积累和银行融资,扩大规模和提升产能很难。我们想在资本市场寻找一种发展的契机。”西部蓝天公司董事长关志锋表示,经过分析,公司要想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IPO上市,暂时条件还不成熟。2013年国家出台“新三板”扩容政策,面向中小型、成长型企业,非常适合西部蓝天的发展需求,于是公司决定先在“新三板”挂牌上市。

  

  经过近一年的努力,新疆西部蓝天成功挂牌。关志锋高兴地说,这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企业资本结构,另一方面股票成功挂牌也有利于树立企业品牌,促进市场开拓,扩大企业宣传。此外,企业挂牌后,能更加方便融资,股份也可以在股转系统公开转让,提高股权流动性,并形成了有效的股份退出机制,有利于引进战略投资者。“我们也将会在今后的时间里,努力实现由“新三板”向创业板成功转板。”

  2014年,自我区成立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促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以来,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重新修订“新三板”挂牌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同时起草颁布按照《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促进企业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支持企业在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奖励办法。积极做好中小微企业上市及融资服务,召集重点拟上市企业召开座谈会,帮助企业了解国家、自治区等各级金融政策及新疆区域内21家银行、信用联社融资产品,帮助区内不低于50家企业发放“新疆中小微企业金融政策及融资产品汇编”等资料与缓解其在发展过程中的融资难题;上报并组织发放第一批12家“新三板”拟挂牌企业资金奖励,总额度165万元;联合国投公司、交通银行推出“小微企业扶持债”工作,缓解辖区重点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征集18家企业额度在2亿元以上;组织辖区内重点培育企业及有上市意愿的企业参加乌鲁木齐市融资业务培训班、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训、股权登记托管及股权质押融资培训沙龙、园区民族企业融资对接培训沙龙、新疆股权投资年会暨新疆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论坛峰会等业务培训10次以上,百人次以上,平均每月都有一次上市、融资专题培训,极大的满足企业相关高管对业务知识的需求;组织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乌鲁木齐市、自治区上市及新三板、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补助专项,申请资助额度520万元。

  

          通过开展一系列的活动,我区在企业上市等金融工作方面,按照“总体规划、分布推进、稳妥实施”的原则,各方面进度均稳步推进,为新区各类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资本力量和良好的金融环境。全年沪深主板IPO受理企业2家,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受理企业6家,挂牌2家,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托管企业84家,自治区金融办备案的上市后备企业已近30家,创历史新高。此次西部蓝天“新三板”成功挂牌,为我区企业上市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下一步,我区将积极帮助辖区内其他企业做好“新三板”挂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