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57户廉租房违规家庭被查处

03.12.2014  12:34

  申请上廉租房后,又购买了商品房; 获得廉租房后,又将房屋转租或转借他人……截至目前,乌鲁木齐今年共查处了57户廉租房违规家庭。

  12月2日,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今年该局加大了对保障房转租、转借、占用等违规案件查处。通过三次核查、比对申请家庭的房产数据,共查处名下有房产、违规转借、转让及占用廉租住房57户,收回32套廉租房,纠正违规行为25户,并让25户家庭按违规期间同等地段市场租金价格缴纳租金。

  据了解,这些家庭在最初申请廉租房时通过了严格审查,但其中一部分家庭的生活条件近两年发生了变化,当他们搬离廉租房后,并未到相关部门办理退房手续而是私自将其进行转租、转让。还有的是申请人去世后,房屋直接由子女和亲属继续租住。

  例如廉租房申请家庭户主阿某,2010年分配至骑马山西城康居苑廉租房小区。今年,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工作人员日常走访中发现该申请人于2013年底去世,但其父亲在今年4月将房屋出租。经查证属实后,在按同等地段市场租金缴纳违规期间租金的同时,收回该套房屋。

  根据《乌鲁木齐市城市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规定》,将承租的廉租房转借、转租的;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在廉租房居住的,相关部门都可收回廉租房。

  从2010年开始,乌鲁木齐定期对已入住廉租房的低收入困难家庭进行年审,超出标准的家庭按照规定退出该保障范围。针对违规转租、转借廉租住房、提供虚假资料的家庭,查证属实的将收回住房、违规期间按同等地段市场租金缴纳租金,5年内不得申请廉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