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上网可查新疆企业“底细”

26.09.2014  11:06

    新疆网讯(记者唐红梅报道)从10月1日开始,企业、个体户和农民合作社等市场主体信息将在网上公示,这意味着,公众今后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可查企业“底细”。

    这是新疆即将与全国同步实施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的重要内容。

    9月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李刚介绍,公示市场主体的信息主要包括市场主体信息、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和即时信息,以及政府部门对经济主体的监管过程中形成的处罚信息和获得的社会荣誉。

    同时,公众在输入网址http://gsxt.xjaic.gov.cn,即可出现“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的页面,输入企业名称和验证码,即可查询到注册号、名称、类型、注册资本、法人代表、住所、成立日期等基本信息。

    对于如何保证企业公示信息的真实性,自治区工商局企业监管处副处长周晓诚介绍,企业年报信息的真实性与否,工商部门将根据企业注册号等随机摇号,每年抽取辖区内不少于3%的企业,对其公示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

    而对企业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区别情况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企业,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自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之日起满5年,未再发生不按照规定公示信息的行为的,将有机会移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李刚说,不仅如此,工商部门还将把对企业的处罚在网上公示,社会公众也可查询。

    据了解,市场主体信息公示,主要是基于今年3月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因为改革之后,企业无需年检、无需提交验资报告、无需一次性缴清注册资本金等,对企业的监管将逐步依靠社会的监督。

    目前,新疆市场主体共92.17万户,其中,企业18.45万户,个体户71.39万户,农民合作社2.3万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