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乌鲁木齐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工作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23.04.2015  12:20

  4月21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永明一行对乌鲁木齐市贯彻实施《矿产资源法》和《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工作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目前,乌鲁木齐市共发现矿种33个,矿产地250余处,煤炭、油页岩、石灰石等矿产资源储量丰富。

      近年来,乌鲁木齐市认真贯彻落实《矿产资源法》和《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加大法律条例的宣传力度,完善执法监察机制,依法履职尽责,强化矿山监管,确保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的依法有序开展。同时,积极推进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矿产企业关停工作,对要求关停范围内的矿产开发企业一律不予办理采矿权延续的环保手续,特别是2014年,乌鲁木齐市启动《乌鲁木齐市南部砂场碎石场清理整治实施方案》,对天山区、沙依巴克区范围内的砂场、碎石场实施关停措施,共查处取缔砂石场16家,关闭砂场13家。同时,通过申请国家配套资金、企业自筹资金等方式,开展乌拉泊区域砂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六道湾煤矿东翼和西翼塌陷区治理等一批矿山复垦和生态恢复项目,累计完成恢复治理砂场面积3.72平方公里,煤矿塌陷区面积3.32平方公里。

  乌鲁木齐市还推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保证金制度,在审核发放采矿许可证时,要求矿权人足额缴纳保证金,要求矿山企业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督促其履行法定的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义务。

  当天,执法检查组驱车来到达坂城区艾维尔沟煤矿,实地检查矿区生产及矿区生态保护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隋吉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雪峰等领导陪同检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宏斌作工作汇报。

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 财经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