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高速交警:客运车违法 乘客可微信举报

04.02.2015  03:00

如果您乘坐的客运车辆,在高支队辖区有超员、违法停车上下客、酒后驾驶、拉运易燃易爆物品、客货混装、驾驶人未系安全带、驾驶人接打电话或抽烟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4日起可向高支队举报。

3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交警支队了解到,乘客可以通过“新疆高速交警”微信(微信号:xjgsjj),以及拨打12122 举报,警方一经核实,将严处客车司机。

群众举报时,需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反映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并通过合法手段取证。举报违法行为需要提供清晰的影像或照片资料,资料能够清楚记录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和违法车辆类型、车辆牌号、车身颜色等特征。

目前,高支队依法管辖的区域为:吐乌大高等级公路南线、北线、乌奎高速公路、机场高速公路、乌昌快速路、乌奎连接线二级汽车专用道、S114线上沙河立交桥至西站立交桥。(彭芳 张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