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服务已实现全免费

07.01.2015  09:28

人民网乌鲁木齐1月6日电 (李晓啸 实习生李全娜)6日,记者从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才服务中心获悉,自2015年1月1日起,该部门已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目前,虽未接收到正式文件,乌鲁木齐市内大多数人才服务机构均已率先取消了这些收费项目。

2014年12月10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财务)厅(局)、档案局,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各地要将相关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可参考保管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量等因素确定经费数额。要加大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库房、服务场所和信息系统等基础设施的投入,保障相关工作正常开展。

为此,记者还咨询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才服务中心、乌鲁木齐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等机构,工作人员均表示已按照《通知》要求,取消收取相关费用,但2015年之前产生的档案保管费仍需要补齐。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团委青年就业指导中心工作人员则表示,暂未接到取消收取档案管理费的正式通知,截至发稿时该项费用照常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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