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居民用水拟上调0.5元

17.12.2014  01:34

  (记者郭玲 渠娟 制图/伍淑晶)12月16日,乌鲁木齐市召开城市供水价格听证会,拟对六类城市用水价格进行调整,居民最关心的生活用水价格上调0.5元/立方米;“一户一表”居民执行阶梯水价,非生活用水实行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本次听证会由乌鲁木齐市发改委主持,听证方案由乌鲁木齐水业集团申请提出,22位听证代表参会,听证代表同意水价调整方案。此次听证会的内容将由市发改委综合完善后提交市政府,待市政府批准后,下达正式的水价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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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类城市用水价格拟上调

  乌鲁木齐现行的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是1.16 元/立方米,加上代收的水资源费、重点水利工程投资、污水处理费、市政排水管网维护费后,最终水价是2.1 元/立方米。本次听证会拟调整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由1.16 元/立方米调整为1.66 元/立方米,调整后最终水价为2.6元/立方米。 
        除居民生活用水调整外,城市用水中的工业用水上调1.42 元/立方米,商业用水上调2.2 元/立方米,绿化环卫消防用水上调0.96 元/立方米,基建用水上调3.29 元/立方米,特殊用水上调8.36 元/立方米。居民生活用水的上调幅度在六类城市用水中是最低的。

     “一户一表”将实行阶梯水价

  全市约5.5 万户“一户一表”居民将执行阶梯水价,以每个家庭3 口人、每人每月用水量3 立方米作为基本水量,阶梯水价分为三档,级差为1:1.5:2。第一档水量为基本水量,价格按照2.6元/立方米执行;第二档水量为基本水量的2倍,价格按照3.9元/立方米执行;第三档水量为基本水量的3倍,价格按照5.2元/立方米执行。 
        对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居民合表用户和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机构等),暂不实行。 
          另对居民生活用水以外的五类城市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即超出定额部分需要在基础水价上翻倍加价。 
        乌市发改委副主任马怀新介绍,乌市将会对阶梯水价推出一个详细的操作细则,以便更好地推广阶梯水价制度。 
            所谓阶梯水价,就是随着居民用水量的不同,用水价格也会发生改变,用水量越多掏的钱越多。

     每人每月增加1.5元开支

  乌鲁木齐水业集团方面介绍,现行水价从2005 年执行至今,已经十年未做调整,在全国36 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35 位,仅高于西藏拉萨市。且水价长期偏低,供水成本逐年上升,催生了水价倒挂现象,水业集团2011-2013年累计亏损3.14亿元。 
          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拟上调0.5 元,会对生活产生什么影响?根据乌鲁木齐市人均每月用水3 立方米测算,水价调整后,人均每月水费支出增加1.5 元,人均年水费支出为93.6 元,按2013 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780元测算,占收入的0.45%。

   延伸阅读

   水价调整方案如何制定?

  乌鲁木齐水价听证会方案指出,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增加0.5元。0.5元是如何计算出来的? 
          乌鲁木齐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局长马晓琴介绍,根据《城市供水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净资产利润率不得高于6%”,此次水价调整方案是以6%测算的。 
          2013年,乌鲁木齐水业集团供水成本是1.76元/立方米,含税综合水价平均成本是1.90元/立方米。以6%净资产利润率测算,综合平均水价应该调整为2.34元/立方米,是现行水价上调72.06%。 
          此次水价调整方案,居民生活用水上调43.1%,低于调整目标。

   低保每人每月增加1.5元补贴

  乌鲁木齐市发改委副主任马怀新说,水价调整充分考虑到了低收入困难家庭的基本需要,因此对城乡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增加1.5  元的水价补贴,低收入家庭基本不受水价变动影响。

   数据链接

     乌市最高日供水量逐年增加

  根据《2013年度乌鲁木齐市水资源公报》数据显示,2013年度乌鲁木齐水资源总量为9.74亿立方米,按335万常住人口计算,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约为291立方米,远远低于国际公认的人均1000立方米的缺水警戒线,不足全国人均水资源量的七分之一,仅为全疆人均水资源量的十五分之一,属典型的资源性极度缺水城市。 
        按照乌市城市总体规划,预计到2015年,用水总量将达到12.2亿立方米;到2020年中心城区人口规模控制在400万人以内,用水总量预计将达到15亿立方米。也就是说,到2020年,乌鲁木齐水资源将存在4亿立方米的缺口。 
        一方面是水资源严重不足,但是乌市用水量逐年增多,2010年,乌鲁木齐市最高日供水量74万立方米;2011年为90万立方米;2012年为100.4万立方米;2013年达到107.3万立方米。2014年8月16日,日供水量达到了110万立方米。

   现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居全国36个大中城市第35位

  我市现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1.16 元/立方米,执行近十年,处在全国36 个大中城市第35 位,仅高于西藏拉萨市。全国省会(首府)城市中除西藏拉萨供水价格未作调整外,其他城市均调整1~4 次,西北省会城市中西安、西宁、银川、兰州均调整水价两次。按此次听证方案调整后,我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25位,仍处于偏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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