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改善民生10个方面100件实事办理工作情况

29.12.2014  19:45

  2014年,我市为民办理的10个方面100件实事,共涉及承办单位38家,其中:政策措施类实事51件,工程建设类实事49件,市财政1至11月用于民生领域的支出达245.31亿元。截至目前,我市100件实事已全部落实,除按计划需跨年度实施建设的3件实事,其余97件实事均已完成。

    一、当年完成的 97 件实事

   (一)促进就业和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方面 15

  一是完善社区就业服务体系,对辖区各类失业人员进行就业帮扶,完成创建充分就业社区43个;二是强化就业技能、岗位技能和创业能力培训,完成各类职业培训11.6万人次;三是完成安置城镇人员就业8.92万人,实现城镇登记失业率3.56%,低于3.7%的控制目标;四是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完成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6607人次;五是推进城乡低收入群体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2014年,全市共救助患重大疾病居民11.85万人次,救助金额5320.12万元;同时,制定了《乌鲁木齐市“救急难”试点实施方案》,今后,我市常住户籍居民在遭遇突发事件、重特大疾病以及其他特殊情况,造成家庭生活陷入困境时,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仍有困难的支出型贫困家庭,均可申请应急性、过度性救助;六是改善老年活动场所条件,新建或改造153个社区老年活动中心、10个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完成224个社区老年活动场所条件改善和设施购置,惠及辖区9.95万老年人;上述6项实事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七是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发挥企业吸纳就业主渠道作用,鼓励引导大中专毕业生到企业、到基层就业,2014年,我市实现大中专毕业生就业2.2万人,就业率达86%。八是建设完成了50个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所(站),进一步提升我市基层劳动就业公共服务能力。九是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实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10.7万人、114.6万人、76.6万人、76万人、65.7万人。十是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2014年,我市完成连续10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增资发放工作,此次调整惠及退休人员20.9万人,目前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每月2376.6元。十一是完成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17.4万元提高至30万元;此外,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报销实行上不封顶政策。十二是对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进行营养补助,健全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教育救助政策,制定了《乌鲁木齐市城乡低保家庭中小学生膳食营养补贴实施方案》,完成救助2803名在校困难学生。十三是加快构建“9073”养老模式,编制完成《乌鲁木齐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启动了市养老福利园区项目建设选址工作,逐步构建完善的社会养老设施体系。十四是加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无偿服务对象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至300元,低偿服务对象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至150元;新批准设立民办养老机构4家,新增养老床位730张。十五是全力做好随军家属、复退军人家属优待、就业安置和子女就学等工作,并落实驻乌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中考计划外录取加10分的相关优待政策。

   (二)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方面 5

  一是2014年,计划新建各类保障性住房12000套,实际新建12084套,其中:廉租房、公租房9513套,经济适用房落实配建2571套;二是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房屋6000套、面积60万平方米,实际开工建设天山区碱泉三街、水磨沟区新民东街等23个项目,新建房屋8400套,面积131.65万平方米;上述2项重点建设项目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三是开工建设了七道湾村村民集约化安置房项目,项目一期部分房屋主体已封顶。四是全面强化老城区规划管控和政策引导,编制完成《乌鲁木齐市老城区改造提升规划纲要》。五是注重保护和传承老城区历史文化,制定了《关于加快特色文化街区建设的意见》,力争用3至5年时间,在全市集中培育打造一批特色文化街区;目前,我市已建成的无界“悠活”广场、“7坊街”等文化创意特色街区,逐步成为市民群众休闲、娱乐的重要场所。

   (三)稳定物价和加强物业市场管理方面 6

  一是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2014年,我市对温室蔬菜生产面积每亩补贴300元,其他蔬菜生产面积每亩补贴150元,实现蔬菜生产面积达28.3万亩;二是扩大市级肉菜储备和投放,完成储备蔬菜5万吨,肉类3000吨,并按期分批投放;今年,我市在投放储备肉期间,专门设置了“低收入群体投放窗口”,各类低收入特殊群体可持相关证件优先购买;上述2项实事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三是加强粮油和肉菜等副食品价格监督检查,持续开展节假日重点检查和每月不少于2次的市场价格巡查,及时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问题进行预警预报,受理各类价格咨询、举报7411件。四是切实做好933个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后的接管服务工作,研究制定了《乌鲁木齐市无物业管理老旧住宅小区接管服务实施方案》,各老旧小区均落实了管理主体和服务模式,其中:专业化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88个,产权责任单位及业主自管209个,社区临时代管636个。五是进一步完善物业行业管理配套制度,制定了《乌鲁木齐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草案)和《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六是规范物业服务市场,制定了《乌鲁木齐市物业服务企业诚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初步建立物业企业诚信体系和分类评定制度,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官网公示了299家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报送情况和38家企业有效投诉情况,对57家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情况予以信用减分。

   (四)改善交通出行方面 10

  一是加快“公交都市”建设,做好优化线网工作,新开通公交线路8条,新增线长107.1公里、站点118个;今年,我市创新客运发展模式,开通了3条社区巴士线路,主要用于解决部分小区居民“最后一公里”的出行问题,进一步拓展了公交服务范围;二是高效完成阿勒泰路(苏州路至西北路段)罩面维修工程,道路全长5.6公里,于4月30日开工,5月7日完工,工期仅用7天,完成道路改造面积13.4万平方米;三是完成建设农村公路86公里,对全市约1800公里农村公路开展日常养护和专业养护;上述3项实事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四是继续完善我市快速公交系统,完成建设BRT7号线并投入运营,线路起点位于西山路乌奎互通立交桥东侧,终点位于东八家户,共设置站点16对,缓解了西山片区市民群众“出行难”问题。五是优化“”字路环线快客线路运营服务,增设9对站点,在13个站点安装电子站牌,并采取末梢票价优惠、调整运力配置等措施,进一步方便市民群众出行。六是建设完成雅山路(燕南立交桥至仓房沟路)道路改建工程,项目于6月3日开工,11月10日全线通车,同时新建的和平渠主体已完工。七是建设完成克拉玛依路—南湖东西路高架道路东延工程,项目于4月6日封闭施工,8月30日地面道路通车,10月25日桥面道路通车。八是建设完成西虹路—西山路高架桥二期工程,项目于4月6日封闭施工,8月30日地面道路通车,10月31日桥面道路通车。九是继续实施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工程,累计完成改造背街小巷118条,其中:天山区41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31条、沙依巴克区16条、米东区15条、水磨沟区10条、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5条。十是编制了《乌鲁木齐市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规划》,启动农村班线公交化运营试点工作,试运营市区至乌鲁木齐县、达坂城区的城乡公交线路。

   (五)治理大气污染方面 10

  一是加大机动车尾气治理力度,严格落实“黄标车”限行和“无标车”禁行措施,计划完成淘汰“黄标车”1.4万辆,实际完成淘汰1.7万辆;二是计划改造老旧供热管网280公里,实际完成改造337公里,其中:一次管网92公里,二次管网245公里;三是计划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280万平方米,实际完成改造面积286.6万平方米;上述3项实事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四是全面推进米东区大气污染治理,完成辖区702台燃煤小锅炉拆改、948家餐饮店清洁能源改造和6家超标排污单位限期治理;制定了《米东区乡镇工业企业关停及搬迁实施方案》,对米东工业园80家工业企业实施清洁能源改造;关闭辖区所有落后小煤矿,取缔煤场21家。五是开工建设乌鲁木齐县燃煤锅炉天然气改造项目,完成新建12座燃气锅炉房,实现燃气供热面积107万平方米。六是加快大气污染重点区域和重点污染企业专项整治,强制推行企业清洁生产,制定了《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八钢、石化、中泰等重点企业年度污染防治工程陆续投入运行,力争达到行业清洁生产一级标准。七是在关停苇湖梁电厂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四大电厂综合整治,各电厂脱硝脱硫、旁路烟道封堵等升级改造项目已完工,散装物料封闭覆盖等扬尘治理措施全部落实。八是坚决治理扬尘污染,对各类工地开展定期检查并实施最严格的防尘措施,共抽查建筑工地127个,出具停工整改通知书37份;散装物料实行封闭储运,环卫保洁实行湿法清扫,严禁使用未密闭化改装的车辆从事垃圾运输,完成密闭化改装运输车辆1100辆。九是实施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完成改造面积80万平方米。十是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三工村片区居民自采暖燃煤小锅炉拆并工程,完成新建换热站12座、燃气锅炉房5座、供热管网15公里。

   (六)优化城市环境方面 18

  一是提高环卫保洁标准,加大建成区主要道路、广场、车站、机场等区域的保洁力度,主要街道、一般街道保洁时间均不低于12小时;推进机械清扫湿法作业,全市机械清扫车实行湿法作业数量占总数的86%;实现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46%,较去年同期提高了6个百分点,机械化清扫率高于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二是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对我市388个公交站台实施了规范化改造;三是完成新建小游园、小绿地100个,小水面16个,新增绿化面积1811亩;四是严厉查处私搭乱建违法行为,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市、区、街道、社区4级监管网络,累计制止违法建设行为3820起,完成拆除违法建筑3265处、面积112万平方米;上述4项实事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五是加强照明设施建设,完成1000余栋楼体景观照明设施的维护修复工作,实施了延安路及人民广场周边、乌昌大道、上沙河快速路及燕南立交桥、南湖广场4项亮化设施维护提升工程;实现全市主次干道装灯率100%,亮灯率98%的工作目标。六是对全市89条次干道、支路巷道出现的坑槽、花砖缺失、井盖破损等情况进行整治,累计完成沥青路面修补15.8万平方米、人行道花砖修复2.89万平方米、提升更换检查井1500座。七是对全市28座人行天桥、26座地下通道出现的破损、漏水等情况进行维护,累计完成更换照明灯管1000盏、安装加固雨棚2500平方米、粉刷桥体墙体1.75万平方米、更换防滑垫1280平方米。八是完成新建智能化垃圾房408座,密闭式垃圾房100座。九是实施以“”字路为主、河滩路为辅的道路两侧楼体美化亮化工程,累计完成道路沿线942栋楼体立面美化改造,初步形成以“”字路高架为轴线的建筑景观带。十是围绕建设美丽首府,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实现新增绿化面积3.5万亩,人工造林1.5万亩,封育抚育2万亩。十一是实施新建道路绿化及两侧50米景观带绿化建设项目,开工建设了苏州路东延、新医路西延、喀什路东延等新建道路绿化工程。十二是实施了米东区老龙河河道治理工程,整治河道6公里,新改建交通桥5座、人行桥1座。十三是启动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制定了《2014年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各项措施;推进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国家生态示范园区建设,制定了《建设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实施方案》,并与相关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十四是开工建设天山区东部山丘生态郊野公园、赛马场十七户湿地公园,其中:东部山丘生态休闲公园一期工程已完工,完成改造公园绿地面积3150亩,修建步道3.6公里;十七户湿地公园已建成7处湿地保护区水面,面积300亩。十五是实施沙依巴克区集贸市场改造项目,对辖区新北园春市场、老北园春市场、红山市场、劝业市场、鑫源市场等5个市场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提升集贸市场服务质量和水平。十六是实施柴窝堡湖生态恢复项目,制定了《柴窝堡湖区域供水厂限产实施方案》、《柴窝堡区域压粮补湖实施方案》,完成封堵白杨沟河、三个山河农业灌溉引水口,关停农业机井28眼,并与农牧民签订了退耕协议,实现退耕节水入湖。十七是完成红雁池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并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红雁池水库调整为饮用水水源地后,我市城市供水将实现大西沟水库、乌拉泊水库、红雁池水库三库联合调度,确保城市供水安全。十八是实施城市老旧供排水改造项目,对环卫路、新医路西延、迎宾路供排水管网,地窝堡乡和二工乡农村供水管网进行了改造。

    (七)发展教育方面 11

  一是实施教育强区(县)战略,2014年,我市实现80%的区(县)完成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任务,40%的区(县)完成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任务。二是加快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完成45个中小学运动场标准化改造,实现全市中小学运动场标准化率达80%以上。三是大力发展学前教育,落实发放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1336万元;已建成的15所幼儿园正式开园招生,其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5所,达坂城区4所,天山区2所,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米东区、乌鲁木齐县、沙依巴克区各1所。四是推动职业教育发展,挂牌成立了乌鲁木齐职业教育集团,下设以专业分类为基础的专门委员会,共同研究制定我市职业学校相关政策,促进职业教育贴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五是加快学校信息化建设,完成695个教室光纤进班工程和22所直属学校直播教室建设;录制100节名师课堂及500节微课程。六是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新建2所九年义务制学校,分别位于喀什东路5号(原轮胎厂子校院内)、西环北路728号(马德里春天小区内),各设置小学部24个班、初中部12个班,计划于2015年9月投入使用。七是新建天山区第85中学教学楼,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主体已完工。八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通过开展优秀教师评选、教师轮岗等活动,提高师德师能水平,完成100名学科带头人、200名骨干教师、300名优秀青年教师评选工作。九是实施乌鲁木齐县教育项目,包括7个学校运动场、6个学校综合楼、3个学校门卫室、2个学校宿舍、2个幼儿园、1个学校食堂等21个建设项目。十是实施达坂城区教育项目,包括5个学校宿舍、4个学校运动场以及幼儿园、活动中心、供暖设施等12个建设项目。十一是实施米东区教育项目,主要包括6个学校运动场、1个教师周转房、1个幼儿园等8个建设项目。

   (八)发展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事业方面 10

  一是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广泛开展文化惠民活动,累计开展惠民演出、展览展示391场,民语类惠民演出104场;开展下基层文艺辅导264场;放映社区(农村)公益电影9216场,新建50个公益电影固定放映场地,参与观众达138万人次;二是加大食品安全整治力度,制定了《2014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全年组织开展保质期食品安全、餐饮服务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高考中考期间食品安全等10次餐饮行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上述2项实事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三是开工建设会展片区医院,位于会展大道东侧,总建筑面积5.94万平方米,设计床位450张。四是开工建设高铁片区医院,位于新医路西延与莲花路交汇处,总建筑面积5.55万平方米,设计床位450张。五是提升27所乡镇卫生院、190个村卫生室和59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2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能力,对1259名农村、社区卫生技术人员进行了培训;实行“1+X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服务模式,实现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远程会诊;开展了医疗服务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促进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合作交流。六是推进城乡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改革,加大新农合基金投入力度,稳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2014年,我市新农合筹资标准人均提高46元,每人每年达471元。七是统筹建设社区(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将行政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纳入政府投资计划;市、区两级9个文化馆、6个图书馆、1个博物馆、3个纪念馆、90个街道(乡镇)文化站和746个社区(村)文化室,均实行免费开放,累计接待观众38万人次。八是加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配套设施建设,新建了1所卫生院、22所乡卫生院辅助设施和10所村卫生室。九是加强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工程建设,在109个社区安装配置全民健身器材。十是推进社区科普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完成创建50个市级科普惠民先进社区。

   (九)加快推进农业农村工作方面 8

  一是全面实施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制定了《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消除农村卫生死角,清理积存垃圾2700余吨;加强农村保洁队伍力量,增配保洁员336人,环卫设施基本配置到位,农村环境卫生得到有效改善。二是加强乡镇规划管控,编制完成1个县、1个管委会、6个镇、11个乡的总体规划和122个村庄规划,并通过自治区住建厅验收。三是开展了以沙依巴克区仓房沟、西山片区等城乡结合部区域为重点的打击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活动,累计检查排摸从事食品生产及加工经营活动的小工厂、小作坊644户,查处取缔191户。四是按计划延伸乌鲁木齐县、达坂城区、米东区的公交线路,并出台农村学生办理学生公交优惠卡的服务措施,我市农村学生由学校统一申请即可办理学生优惠卡。五是提高农村“四老”(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军人)人员人均生活补贴标准,实现农村“四老”人员生活补贴人均每月提高200元。六是解决农村群众收看电视问题,在米东区、达坂城区、乌鲁木齐县电视信号弱的区域或“盲区”建设5处布点工程,实现转播新疆电视台、乌鲁木齐电视台共8套电视节目信号,覆盖范围包括18个乡(镇)、1个管委会、139个村(点)。七是建设12个农村幸福互助院,设置房屋61间,床位88个,已接待老人7850人次,基本满足所在村留守、独居老人的养老问题。八是实施26个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其中:达坂城区12个、乌鲁木齐县9个、米东区3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2个,解决了5.3万农牧民安全饮水问题。

   (十)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方面 4

  一是加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力度,对市属各部门现有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清理,取消行政审批事项5项,下放37项,继续实施119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占原总数比例为30.16%;二是构建城市治理新体系,落实区(县)城市管理主体责任,向区(县)下放涉及经济、城建、民生保障、社会管理、政法等5大类90项市级管理权限,下放权限占市级管理权限的32.26%;三是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压缩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印发了《关于做好提高行政审批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全面打造“一站式”服务体系;同时将6项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时限,由15至20日压缩至7日,办理时限压缩50%以上;上述3项实事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四是启动全市网上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制定了《乌鲁木齐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政务综合监察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明确了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技术要求和功能设计,后续工作正按计划开展。

    二、需跨年度实施建设的实事 3

  (一)实施“三纵三横”主干道改造项目(一期),完成改造红山路、黑龙江路和鲤鱼山路。目前,黑龙江路天桥改建、鲤鱼山路路口拓宽改造2项工程已完工;因建设方案调整,红山路道路改造需跨年度实施。

  (二)开工建设苏州路东延项目,解决山水兰德保障性住房小区居民出行及配套管线问题。该项目于5月28日开工,计划新建道路1公里,现已完工道路400米,剩余道路受征收进度影响需跨年度实施。

  (三)全力推进“两居”工程,建设安居富民和定居兴业住房28937套。截至目前,已开工建设“两居”住房27660户,开工率95.6%,其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1000余户受城北规划修编影响需跨年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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