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乌鲁木齐部队1、2#公寓楼工程10KV电力外网工程招 标 公 告

30.12.2014  19:4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驻乌鲁木齐部队1、2#公寓楼工程10KV电力外网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总队后勤部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西路武警二支队院内。本工程计划自2015年4月15日至2015年5月15日。本工程招标范围为: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招标答疑等内容),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

1、具备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企业,疆外企业应具有外省队伍进疆施工备案手续;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须合格有效);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至今)同等或类似供货安装业绩不少于两项。(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资料原件。

4 、报名条件: 报名单位需要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外地企业进疆备案登记册、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至今)同等或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并加盖企业公章前来报名。招标人保留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力。

5 、资格审查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12 30 日至   2015 01 06 日(节假日除外),在 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新疆信息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总队后勤部  

地址:   乌鲁木齐市新医路99号      邮编: 830011   

联系人: 孙小科       联系电话: 0991-5289343   传真: 0991-5289370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乌市南湖北路799号朗月星城9-2-402     邮编: 830002 

联系人: 单海帆     联系电话: 4160266、4160899     传真: 4160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