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家园
奎屯市残联举行2015年阳光家园居家托养补助资金发放仪式
12月10日下午,奎屯市残联举行2015年“阳光家园”居家托养补助资金发放仪式,为10名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发放居家托养补助资金1. 残疾人联合会

奇台县552名残疾人享受居家托养补助和日间照料补助
近年来,奇台县认真落实国家“阳光家园”计划,为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家庭提供居家托养资助。居家托养残疾人家庭的资助条件是: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属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困难残疾人家庭;家庭成员中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处于就业年龄且无业,长期需要人照料。居家托养的资助标准为:城镇应不低于1500元/年人,农村应不低于1000元/年人。今年,奇台县受惠“阳光家园计划”的各类重度残疾人共489人,补助资金55. 残疾人联合会

奇台县489名重度残疾人领到了“阳光家园”项目资金
为了进一步做好2015年“阳光家园”项目实施工作,奇台县残联严把审核关,经过认真筛选,把超年龄和死亡的15名残疾人调整,把符合条件纳入受助范围。并将符合条件的489名残疾人已全部录入系统。利用三天时间赴全县15个乡镇为这些处于就业年龄段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发放居家托养补助金55. 残疾人联合会

吉木乃县“阳光家园”计划发放托养补助金41.5万元构筑345名残疾人的幸福家园
为提升全县345名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的托养服务质量,吉木乃县积极实施2015年“阳光家园”计划,以农村每托养一名残疾人给予1000元、城镇每托养一名残疾人给予1500元的标准,向托养服务机构或托养家庭发放托养补助金,共计发放41. 残疾人联合会

新源县残联为名残疾人发放“阳光家园计划”补贴款
为加大对残疾人的扶持力度,帮助残疾人改善生活条件,提高生活质量,提升参与社会能力,截止7月2日,新源县残联为481名精神、智力、重度肢体残疾人家庭发放2015年度“阳光家园计划”托养补贴共计56. 残疾人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