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新疆·宪法日解读:社会力量办学必须开设法治教育课程

04.12.2014  12:06

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意见》提出,要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大、中、小学校、职业院校及各类社会力量办学必须开设法治教育课程,从少年抓起,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信仰。

对此,新疆师范大学副校长、民进新疆区委会主委牛汝极相当赞成,他表示,想要全面建立法治社会,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水平,课程的设立固然重要,“可关键在于法治教育是否能够入脑入心”。

为了确保依法治疆的早日实现,牛汝极建议,首先要在思想观念上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疆,坚持依法行政,形成法治氛围,“这可能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但却是我们迫切需要的”。

其次,在进一步开设或增加法治教育课的同时,教师也须同步提升自己的法治素养和法制常识,引入多元化的教学方式,通过与学生的交流互动,以生动活泼的方式,让法治元素融入孩子们的思想中,让他们逐步形成系统的法治理念。等他们进入社会后,就可以在全社会范围内逐步构建法治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