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院各党支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学习会

06.04.2016  12:33

  2016年4月,根据新疆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党总支的统一安排,学习贯彻好新疆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新疆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各党支部分别开展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专题学习会。

  5日,战略院政策所支部开展了学习会,由支部书记李荣主持,支部全体干部职工一起学习了该条例。会上,李荣书记宣读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并强调要结合我院工作的实际和各自职责,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要采取灵活有力的措施,确保《条例》全面准确贯彻落实。

  新疆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事关国家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保证。在3月28日自治区召开的“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上,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作了重要讲话。张书记指出: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要把改善民生作为推进民族工作的重要基础;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切实解决各族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引领民族团结向前迈进;要坚持依法管理,落实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等。

  学习贯彻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不仅是贯彻落实中央治疆方略的重大举措,也是推进法治新疆建设的又一重大法治实践,对于依法促进新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升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实现2020年与全国一道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