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体制机制

06.04.2016  10:10

  党的领导是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保证,也是各民族大团结的根本保证。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在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上,对加强党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领导作出重要部署、提出新的要求,强调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关键是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事关祖国统一和边疆巩固,事关各民族共同进步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既是一项极其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凝心聚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保障。因此,必须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把民族团结工作时时刻刻牢牢抓在手上,不可有丝毫松劲懈怠。而完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体制机制,则是加强党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领导的关键环节。

  古语说,凡将立国,制度不可不察也。完善和创新体制和机制,是推进工作的有效手段。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对推进工作具有基础、导向和保障的作用,我们要通过体制机制的健全完善和贯彻实施,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无死角,努力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确定的“四个目标”。

  从“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到“加强统筹规划和指导,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一项项制度充分体现了“民族团结无小事”,这是在新的历史条件和新的任务下,我区加强党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和创新的具体要求和举措。这些要求和举措强化了党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领导的组织功能,明晰职责、理顺机制,形成一套完整务实管用的责任体系和监督制约机制。它有利于加强学习,提高全体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对党的民族政策的理解力、执行力、落实力;有利于加强民族团结重大问题研究,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有利于发挥好“三支队伍”带头作用,引领全社会形成推进民族团结的强大合力,必将使党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领导更加有力更加有效。

  自治区党委决定今年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在新疆工作中具有重大意义,是民族团结工作新的里程碑。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要让“重担大家挑,人人有责任”,在实际工作中,只有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置于完善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之下,才能实现“每个人都是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参与者、贡献者、监督者”的制度保障,才能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重大举措件件落到实处,把新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推向前进。

    新疆日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