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沼气)发电工程发电

16.06.2015  15:45

    近日,乌鲁木齐市首个垃圾填埋气体发电项目――乌鲁木齐市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沼气)发电工程正式并网发电,这就是采用“PPP模式”投资建设的项目。图为6月8日,工程师刘伟华正在检查发电机组。

    编者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PPP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最近格外热。在该模式下,私营企业、民营资本与政府可以开展广泛的合作。不久前国家发改委发布了1043个PPP项目,总投资1.97万亿元。万亿元的投资机遇成为饕餮大餐。

    新疆网讯(记者吴杨 魏向阳摄影报道)6月8日,乌鲁木齐市首个垃圾填埋气体发电项目――乌鲁木齐市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沼气)发电工程正式并网发电。由生活垃圾发酵而产生的恶臭气体,如今将通过集中收集的方式,转化成可供千家万户照明的电能。

    这个能“变废为宝”的项目,是由新疆一家民营企业通过特许经营“BOT”(即建设-经营-转让)方式投资建设而成。

    一场从不对外的盛宴邀请函

    “BOT”是PPP模式中的具体运作方式之一。除此之外,还有BT(建造、移交)、MC(合同管理)、BOO(建造、拥有、运营)、TOT(转让、经营、移交)、ROT(改建、运营、移交)等其他一些常见方式。

    垃圾填埋气体发电既不是首府第一个、也不是唯一一个采用“PPP模式”的项目。

    5月底,乌鲁木齐市城管委(行政执法局)照明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MC”模式)项目正式签约。项目所采用的,就是“PPP”的另一种运作模式――MC(合同管理)。

    对于这类消息,作为一家上市企业的副总裁,李永清一直十分关注。企业投资PPP项目的脚步,已经遍及全国,但随着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地位的确立,李永清希望,自己能够参与到企业借助新疆打通欧亚市场的战略布局中。

    PPP模式是指政府与私营商签订长期协议,授权私营商代替政府建设、运营或管理公共基础设施并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

    在我国,上世纪末就已经出现过PPP项目。1997年正式通车运营的福建泉州刺桐大桥,就是我国最早采用并引入国内民营资本、以BOT(建设-经营-转让)方式建设的路桥项目。在这个项目中,当地政府“抛砖引玉”,以较少的国有资金,吸引了大量民营资本投入,成为国内首例以内地民营资本为主的BOT投资模式案例。

    但遗憾的是,由于缺乏良好的制度环境,此间虽也有一些PPP试点项目上马,都没能真正起到由点及面的示范效应。彼时的“PPP”就如同一桌丰盛的佳肴,终于在余温渐退后,慢慢冷却。

    2004年,建设部颁布并实施了《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6号),将特许经营的概念正式引入市政公用事业。此后,各级地方政府纷纷以126号令为模板,先后出台了大量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政策性文件,用于引导和规范特许经营项目开发。

    这一时期的PPP项目虽仍缺乏顶层设计,并延续了不少问题,但经过一番尝试,政策法规框架、项目结构与合同范式,在这一阶段得到了逐步确立。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重大改革决定,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6个月后,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领导小组正式设立;随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出炉。

    对于民间资本而言,这就如同接到了一场从不对外的盛宴邀请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