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端午节放假的通知

16.06.2015  22:10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各县级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2015年端午节即将来临,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端午节放假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15〕112号)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5年6月20日(星期六,端午节)至6月22日(星期一)放假调休,共三天。

        二、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确保各族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1)  要高度重视当前形势下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严防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发生。(2)要认真安排好节日期间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保障节日期间市场供应。(3)要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强化监督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同时,要对关系群众生活的供水、供电、供气、交通、通信等行业部门的安全生产做好安排部署。(4)要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恪尽职守,遇到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及时报告,妥善处理,不得延误。(5)请各部门、各单位将节日值班表于6月17日前报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

          (此文可在各新闻媒体播报)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