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乌鲁木齐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焦亦民

28.10.2014  13:51

   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更加科学有效地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

   ——访乌鲁木齐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焦亦民

  (记者 张云梅)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党内监督职责提出了更加具体的要求。日前,乌鲁木齐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焦亦民对这一要求谈了自己的体会和认识。

  记者:请您结合日常工作实际,谈一谈如何履行监督职能?

  焦亦民: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专门监督机构,主要职责是监督和惩处,主业是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认为应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要明确应该干什么。《党章》对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职能和任务有明确规定,要找准位置、聚焦主责、回归主业,把主要精力转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握好职责定位,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把该管的切实管住、管好、管到位,履行好《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任务,真正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其次,要重点解决如何干。要厘清职责、理顺关系、定位角色,改变以往直接参与式的监督方式,发挥“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作用,强化对主抓者、主责者、监管者的监督,做到到位而不越位、牵头而不包办、督促而不替代,切实履行好执纪监督职责。

  第三,如何确保干得好。要做到自身过硬、敢于担当、铁面执纪,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的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要求,带头严格自律、带头转变作风、带头纠正“四风”,自觉践行“三严三实”,打造纪检监察“铁军”,真正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

  记者:乌鲁木齐市纪委监察局在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方面做了哪些具体工作?

  焦亦民:党的十八大以来,乌鲁木齐市纪委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自治区纪委总体部署,围绕“转观念、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各项工作朝实里做、向深里抓,更加科学有效地发挥了纪检监察职能作用。

  一是厘清职责定位,回归主业主责。为确保能集中力量开展监督执纪,对市纪委监察局参与的各类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清理调整,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共取消或不再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118个,保留或继续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24个,实现了议事协调机构的全面“减肥瘦身”。

  二是严格监督执纪,坚决纠正“四风”。制定出台了《加强中央“八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办法》,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做到发现问题不护短、通报问题不手软。2013年,查处通报了1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约谈7名相关责任人,4名县级领导干部受到党纪处分。今年上半年,查处通报了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8名责任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三是加大办案力度,严厉惩治腐败。健全完善了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了《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制度》、《案件线索管理和处置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始终把查办案件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把惩治腐败放在突出位置,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今年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53件,同比上升了112%。

  四是转变监督方式,提高工作实效。今年以来,重点加强了中央第二次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维护稳定工作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项目建设等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了党风政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着力发现和解决问题,严格追责问效,推动党员干部转变作风、服务群众。

  五是强化自身建设,正人先正己。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十项规定精神,以实际行动正文风、改会风,纠“四风”、转作风,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对征求到的67条意见建议,分别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落实整改。

  记者:下一阶段,乌鲁木齐市纪委监察局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有哪些具体安排?

  焦亦民:一是健全反腐败体制机制。参照中央纪委和自治区纪委机构设置模式,对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进行调整合并,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增强执纪办案力量。根据自治区纪委关于推行大派驻试点工作的要求,改革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管理模式,探索设立大部门监督机构,整合现有监督力量,形成点面结合、优势互补、各有侧重的监督工作机制。

  二是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强化对政府职能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紧盯重要节日,形成经常抓、长期抓态势,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做到发现问题不护短,通报问题不手软。

  三是出重拳严厉惩治腐败。进一步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机制,始终把查办案件放在突出位置,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认真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进一步健全落实线索处置、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的制度。健全信访举报受理机制,完善工作制度,畅通举报渠道,严格按照五类标准管理和处置问题线索。

  四是全力打造素质过硬队伍。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求,全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建设,突出新技能、新方法的学习培训,促进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理论、钻研业务,激发干事动力、提升干事能力。从组织创新和制度建设上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严格规范工作流程和执纪监督标准,强化纪律约束、坚持抓早抓小,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