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上半年立腐败案53件 同比上升112%

28.10.2014  12:52

    新疆都市报讯(记者温丽娜报道)乌鲁木齐市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今年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腐败案件53件,同比上升了112%。10月27日,乌鲁木齐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焦亦民向媒体记者介绍了这一情况。

    焦亦民介绍,为确保能集中力量开展监督执纪,乌市纪委监察局实现了议事协调机构的全面“减肥瘦身”。共取消或不再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118个,保留或继续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24个。

    严格监督执纪,坚决纠正“四风”。把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十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制定出台了《加强中央“八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办法》,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做到发现问题不护短,通报问题不手软。2013年,查处通报了12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约谈7名相关责任人,4名县级领导干部受到党纪处分。今年上半年,查处通报了7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8名责任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在严惩腐败方面,加大办案力度。健全完善了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了《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制度》、《案件线索管理和处置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把查办案件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把惩治腐败放在突出位置,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今年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案件53件,同比上升了112%。

    焦亦民介绍,下一阶段乌鲁木齐市纪委监察局在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方面还将健全反腐败体制机制,对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进行调整合并,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增强执纪办案力量。根据自治区纪委关于推行大派驻试点工作的要求,改革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管理模式,探索设立大部门监督机构,整合现有监督力量,形成点面结合、优势互补、各有侧重的监督工作机制。

    同时强化对政府职能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还将出重拳严厉惩治腐败,进一步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机制,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并将健全信访举报受理机制,完善工作制度,畅通举报渠道,严格按照五类标准管理和处置问题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