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联合“问诊”车市“病根”

16.03.2015  13:16
              2014年新疆消费投诉十大热点分析报告中,交通工具排在投诉热点的第二,去年共接到4735件投诉。问题包括汽车玻璃、发动机、轮胎及其他配件等出现质量问题,商家不处理或拖延;强制收取押金、定金且不退还等。
          据了解,截至2015年2月,新疆机动车(不包括拖拉机)保有量达到423万辆。仅乌鲁木齐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75万辆,平均每4.5人拥有一辆机动车。
          那么,汽车销售市场到底有多少“陷阱”?3月13日,自治区质监局、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等部门联合“问诊”汽车销售市场的“病根”。
          13日,在自治区多部门联合举办的“3?15”汽车产品质量及消费现场,消费者黄勇诉说了买车后的维权经历。
          黄勇说,去年他买了一辆过50万元的新车,在过去的一年中这辆车坏了十多次,一开始是发动机抖动声音大,后来又出现车窗关不严、挡挂不上等问题,4S店不是找理由推脱,就是修理之后依旧出问题,断断续续十几次。
            此后,黄勇找到了自治区汽车产品申诉管理中心,经鉴定为汽车动-平衡系统出了问题,最终才通过4S店找到厂家解决。因黄勇的汽车在“汽车三包”期内,经销商给他更换了一辆新车。
            去年,自治区消费者协会联合自治区工商局、质监局、交通厅等部门,在乌鲁木齐市、伊犁州、巴州、昌吉州等地开展了汽车销售与修理消费调查,汇总统计2087份有效问卷。
          自治区消协副秘书长闫保平介绍,调查显示,在购车时,66%的消费者是通过口碑相传直接到4s店购车,仅有34.2%的消费者能够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在买车和接车时与店家发生过消费纠纷,有27%的消费者在买车和接车时与店家发生过纠纷。
          另外,从调查问卷反映的情况来看,大部分消费者从不关心4S店提供的购车合同内容,对诸如“定金”、“订金”等词语和筹款的含义不清楚,甚至有7%的消费者认为签与不签没什么意义,对家用汽车三包规定了解的消费者仅占4.5%。调查还显示:多数的商家在明示收费项目,价格标准方面,标准混乱,模糊,形同虚设。
          据统计,全疆目前有300余家4S店、1万余家汽车维修店,自治区汽车产品申诉管理中心今年准备将各4S店、汽车维修店全部纳入其建设的网站,同时联合自治区质监局、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共同监管汽车消费。
          2013年,自治区成立了汽车产品申诉管理中心,截至目前,该中心已受理并成功处理113起汽车产品质量问题。
          今年,自治区质监局将对不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的汽车维修企业依法查处。
          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14年11月1日起,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的进口机动车辆,不得在国境内整改,一律作退运或销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