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16.03.2015  10:52

   

  自治区副主席马敖·赛依提哈木扎在会上做讲话。 

  红山网(记者 阿依努尔摄影报道)3月15日上午,自治区201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在乌鲁木齐世纪金花新疆时代广场购物中心隆重召开,并在现场启动了“自治区3·15”微信公众平台。 

  会上,自治区副主席马敖·赛依提哈木扎指出,各级消费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和成员单位要广泛宣传和认真贯彻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自治区消费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自治区工商局局长买买提明·皮尔多斯表示,每个人都是消费者,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各成员单位要以“3·15”活动为契机,用足用好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行政监管职能,将监管执法贯穿于消费维权工作始终,并依托自治区消费维权网络服务平台和“3·15”微信公众平台,不断提升消费纠纷综合调处能力和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水平。 

  乌鲁木齐市副市长高峰代表各地消费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发言。他表示各地将在自治区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围绕中消协2015年“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抓好当前新常态下的消费维权工作;充分发挥各地消费维权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让消费者敢消费、放心消费,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当日会议结束后,自治区及市级的工商局、质监局、农牧局、司法局、商务局及相关行政职能厅局等32家“大维权”单位联合设立了真假商品识别台并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为在场的消费者发放各类宣传单,为消费者讲解如何鉴别真假商品及维权渠道等。 

  在活动现场,市民纷纷咨询如何鉴别真假商品,有些市民还向相关部门提交了现场投诉。“我今天的收获很多,现场的各家维权单位都非常熟悉业务,讲解的也很周到。比如市工商局的给我讲解了如何鉴别真假化妆品,还给我讲了很多维权方面的知识和举报渠道等,我希望像今天这样的3.15现场咨询和现场受理活动不仅在3.15当天,而是在全年都能长期举办。”活动结束后,市民李冬梅高兴地说。 

   

  现场的工作人员现场接收消费者咨询。 

   

  市工商局工作人员向消费者讲解如何鉴别真假化妆品。 

   

  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工作人员现场为消费者讲解如何鉴别真假钞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