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进一步放宽公积金提取条件

27.04.2015  16:38
          近日,乌鲁木齐市进一步放宽公积金提取条件,主要包括:一是在本市无住房的职工可提公积金支付房租,通过市场租赁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度不超过1500元;租赁公租房(廉租房)的,按照实际房租全额提取。二是职工在购买住房时可同时申请提取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三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上年最低工资且需要支付自有住房物业管理费的缴存职工,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缴纳物业费,一套住房每次申请提取不得超过上年应付物业管理费用,每年可申请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