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实施供热行业能耗定额管理效果明显

29.07.2015  12:55

          乌鲁木齐市为加快推进供热行业节能降耗工作,于2014/2015年度采暖期对规模以上供热单位逐一制定了能耗定额指标,全面实行燃气供热能耗管理,即以换热站为统计单位,根据相关供热规范、供热面积及建筑物类型,结合实际运行情况,综合计算得出各供热单位采暖期燃气能耗值,实行能耗定额管理。

          数据显示:48家规模以上供热单位平均单位耗气量为14.79立方米/平方米·采暖期,折合标煤约17.06kg/㎡,较2013/2014年度采暖期平均单位能耗水平下降4.6%,超额完成了当年度既定4%节能降耗目标;共减少供热燃气用量约0.8亿立方米,节省购气资金1.09亿元(按照1.37元/立方米计算);与北方其他城市20—25kg/㎡的供热平均能耗水平相比,我市供热行业能耗现已处于国内领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