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四个中心城区小升初学区划定

31.07.2015  16:12

  乌鲁木齐市四个中心城区小升初学区划定

  8月1日前录取结束 计划招收3.3万名学生

  

  .2015年,乌鲁木齐市国办初中招生录取工作8月1日前全面结束,计划招生人数为3.3万人。7月30日,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公布了4个中心城区学区划分情况(详见右表)。录取工作结束后,乌市教育局将学生的信息档案全部发放至各初中学校,学校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将入学通知送达学生和家长。学生和家长可登录乌鲁木齐教育信息网查询。

  据了解,2015年国办初中基本学区是由乌市教育局根据学校的招生规模、片区人口分布情况,在各校原基本学区的基础上,进行适度调整,最终形成的实际录取学区。国办初中学校的招生录取,以2015年的实际录取学区的具体路号为依据。

  目前,初中招生工作以小学毕业生的实际居住地为依据,满足条件的学生可进行分配录取。

  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必须与父(母)或合法监护人同一户籍,户主必须是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合法监护人。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实际居住所持房产证(或购房协议、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的户址必须与户籍相一致。

  自2014年起, 同一户籍和地址三年之内只能有一名学生(含符合政策多子女)享受本学区就近入学政策。

  租住房屋的,需提供市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租赁合同,所租住房屋应为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唯一居住地。

  小学毕业生与父(母)或合法监护人无住房,搭住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未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分户,且户籍中注明小学毕业生为世居,没有迁入迁出的记录,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该住址为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唯一居住地,并出具相关的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本市常住户户籍在2015年6月1日前迁入,才可按学区分配。

  另外,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以“流入地政府为主,国办学校为主”的原则。乌市教育局依照国家、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有关解决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相关规定,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在辖区内指定学校安排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切实做好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目前,乌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比例达到44.7%。

  记者了解到,若家长对上交的小学毕业生信息核对后签字,有些家长提供了错误信息,核对时又没发现,造成学生无法在学区内国办初中学校就读,责任由家长承担。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局长刘剑提醒家长和学生,开学时如果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要及时向录取学校提出暂缓报到的申请,并按学校规定的暂缓时限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