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地铁2号线16个站名确定

17.12.2015  12:31


新疆网讯(记者贾梦妍报道)乌鲁木齐地铁2号线的16处站点名称已正式确定,其中有9处站名做了改变。这是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处获悉的消息。

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南起延安路,经延安路、大湾路、幸福路、人民路、黑龙江路、南昌路、平川路、维泰路至终点华山路,线路总长19.35公里,全线设车站16座,将于2020年通车运行。

由于前期规划过程中并没有规范设置站名,正值首府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出于对乌鲁木齐市历史和现状考虑,市民政局地名规划处对首府轨道交通车站进行了重新命名。

根据《乌鲁木齐市地名管理办法》规定:禁止用国家领导人的名字作地名;禁止用外国人名、地名及其同音字、近音字作地名;用字规范,通俗易懂,避免使用生僻字等,相比之前规划使用的16处站名,新站名采用了老地片名、周边街道和周边的地理实体的名称,尽可能选用附近地域内辐射广、知名度高、历史悠久、指位性强、认知感强的大地名。

其中,9处站名有所更改,分别是:原边防局站,改为了向阳坡站;原二道湾站改为黑甲山站;原教育学院站改为幸福路中站;原自治区政府站改为幸福路西站;原立交桥站改为中桥站;原南昌小区站改为南梁坡站;原站前街站改为九家湾站;原高铁站改为乌鲁木齐站;原华山路站改为华山街站。

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处处长王攀说,车站命名充分考虑到了地名的稳定性和长远性,此次确认公布后将长期使用。

同时,除了对地铁二号线16个站点的名称规范之外,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处还将对全市现有的公交站点、街区名称存在的名不符实、名称重复等问题进行整改。今后,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文件、证件、影视、报刊、书籍、广告等方面使用的地名,也应以正式公布的标准地名为准,不得擅自更改。

据了解,2010年自治区出台了《地名管理办法》,随后,乌鲁木齐市先后出台了《门楼牌管理办法》《建筑物名称管理导则》《乌鲁木齐市地名管理办法》等,对地名相关内容进行了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