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空置房屋暖气报停:好事情为什么不好办?

17.08.2015  13:45

    编者按 供暖季即将到来,一些有空置房屋的市民,纷纷申请报停暖气,希望按规定“减半缴纳暖气费”。但因部分供热企业设置的门槛,让他们陷入了难报停的困局。

    随着首府房产市场的发展,一户多房的现象越来越普遍,空置房暖气报停的需求也不断增加。但者调查后发现,这件“既节约能源,又节省家庭开支的好事”,只是用户的一厢情愿。

    都市消费晨报讯(记者胡大敏 实习生杜晓慧报道)有乌鲁木齐市市民近日向都市消费晨报反映,在为家中空置房申请报停2015年冬供暖后,却被热力公司告知“不符合条件”拒绝报停;还有申请者被热力公司要求,“取得邻居签字同意”方能报停。

    房屋符合怎样的条件才能申请报停暖气?供热企业设置的诸如“邻居签字环节”合理合规么?《乌鲁木齐市城市热力管理条例》(下简称《条例》)规定:“单管循环供热的居民用户、新建建筑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其他可能危害相邻用热户用热安全和居民共有供热设施运行安全的”不得申请停止供热。乌鲁木齐市供热办表示:“只要不是条例中所述3种情况,用热户均可申请停暖,热企不得设置其他障碍阻止申请停暖。

    规定:请四邻签字

    市民吴克反映说,他在鲤鱼山北路万科金域华府小区有一套住房,因长期不住,便向为小区供热的乌鲁木齐华源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热力”)申请报停今冬暖气。

    在位于京疆路的华源热力客服中心,工作人员确认了吴克房屋符合申请报停的条件后,为他登记并发放了一张《告用户书》,要求吴克请左邻右舍楼上楼下4位邻居,在《告用户书》中右侧的“停暖征求意见表”中分别签署“同意”,然后经小区物业“核定同意”,方可办理报停。

    吴克看到这纸《告用户书》非常错愕。原因是其中除了介绍热力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还有两则“风险提示”,提及“停暖后可能造成相邻自家自来水、下水不畅……对房屋结构带来影响,设施出现漏水、爆裂,使邻居财产受失“,”相邻用户房屋产生冷桥现象,影响供暖质量。“

    《告用户书》同时提到:“申请人及相邻用户签字同意停暖后,以上风险提示中所出现的后果由签字人承担全部责任,热力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吴克无奈地说:“这样的意见表给邻居,怎么可能获得同意?换了是邻居找我签,我也怕啊。”吴克认为,这就是设置障碍,让用户无法报停。

    吴克向在另一家热企的朋友咨询后得到的回复是:“停暖对邻居几乎没有影响。”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也答复说:“停暖后可能出现的间接影响率达0.5%。”吴克说:“老百姓大多不懂供热专业知识,邻居肯定相信风险提示,不会信我所说的。

    吴克赌气还是去找4位邻居,结果不出预料:两位邻居在他的请求下签了字,另两位“担心有影响”拒绝签字。“本身就不认识,没一点信任感。好话都说尽了还是不行,有一位还没给好脸色。”吴克无奈地说。寻求物业帮助时,物业也表示为难,请吴克“自己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