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及周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全面启动

01.12.2014  20:09

  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和环保厅工作部署,新疆环境监察总队组织兵团、乌鲁木齐市、昌吉市、阜康市、五家渠市等各级环保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召开协调会,制定联防联控环境监察计划,全面启动2014-2015年乌鲁木齐市及周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环境监察工作。

  11月20日至21日,联合检查组对乌鲁木齐市、昌吉市、阜康市、五家渠市区域内18家企业开展现场环境监察,出动环境监察人员30余人次。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联合检查组要求各级环境监察机构按照“属地管辖”原则依法进行查处,及时督促辖区排污企业和单位限期完成整改要求,保障乌鲁木齐市及周边冬季大气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