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制定支持新疆开放型经济发展具体措施

01.12.2014  14:04

新疆日报乌鲁木齐11月21日讯 (记者哈斯叶提·居玛)11月19日海关总署制定支持新疆开放型经济发展的25项具体措施。这是海关总署自2011年之后再次出台具体措施支持新疆经济发展。

出台的新措施包括,支持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深化海关改革创造便利高效通关环境,加大投入提高海关装备质量和保障水平,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和管理水平等内容。

乌鲁木齐海关党组书记、关长孙志杰表示,此次措施涵盖广,亮点多,任务具体,符合新疆实际。乌鲁木齐海关将认真研究,制定细化措施,研究解决在落实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目标如期实现,更好地促进新疆开放型经济发展。

据悉,2011年7月海关总署等国家10个部委制定出台了《海关总署支持新疆发展稳定8项措施》。4年来,这些措施取得显著成效。包括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中哈霍尔果斯边境合作中心和奎屯保税物流中心(B型)获批通过验收,并正式运营;伊宁机场口岸对外开放和都拉塔、老爷庙、红山嘴口岸扩大开放相关事项已列入《国家“十二五”口岸发展规划》;中哈霍尔果斯铁路口岸临时开放等。此外,加快推进新疆特色产业发展和加工贸易发展,新疆能源资源产品进口,阿拉山口和霍尔果斯口岸整车进口政策等也得到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