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月乌鲁木齐市全社会用电量同比下降2.56%

08.06.2015  16:22
          1—5月,乌鲁木齐地区全社会用电量55.6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56%,降幅较上月提高3.17个百分点。从供电用途看,全行业用电量48.12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7%;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7.48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64%。从三次产业用电情况看,第一产业用电量0.44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6%,占全行业用电量的比重为0.92%。第二产业用电量35.38亿千瓦时,同比下降7.24%,占全行业用电量的比重为73.53%;其中工业用电量34.31亿千瓦时,同比下降7.57%,降幅较上月扩大4.99个百分点,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61.71%。第三产业用电量12.2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79%,占全行业用电量的比重为25.55%,主要是受交通运输业、金融、房地产、商务及居民服务业和公共事业及管理组织用电量增长影响,分别同比增长31.17%、25.07%和14.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