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圈钱”乌鲁木齐一些担保公司“生财有道”
曾几何时,“投资年收益24%”、“您身边的理财专家”等投资担保公司的广告牌在乌鲁木齐随处可见。然而,这些投资担保公司,有不少是拿着非法集资的钱放高利贷,赚取非法收益。
11月14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获悉,2014年以来,乌鲁木齐市警方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投资担保公司非法集资活动,截至目前,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已有84家投资担保公司被查处,涉案金额高达4.62亿元。
公司老总曝“生财之道”
10万元放在银行一年利息大约3000元,放在投资担保公司是15000元。天上真的会掉“馅饼”吗?被依法逮捕的新疆某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宋建(化名)曝出了这些非法投资担保公司的“生财之道”。
宋建,44岁,河南省伊川县人,跑过运输,做过小生意……2013年,看到不少老乡开投资担保公司赚了大钱,宋建开始盘算着如何“富起来”。同年10月,宋建来到乌鲁木齐,并于11月注册成立了一家投资担保公司。
公司注册资金两千万,钱是向朋友借的,支付了8万元后,代办公司帮宋建办好所有手续。随后,两千万注册资金被抽走。
“其实两千万只是在我这里过个手。”宋建说。接着,他开始“招兵买马”,招聘经理、员工,承诺业务提成千分之二,一个季度一结算。2014年春节过后,公司正式营业。
为扩大公司影响力,宋建让业务员带着宣传册上街发放,吸引群众存款,然后再将钱转借给需要资金的公司或企业,收取高额利息。
“借款的河南省伊川县某矿山公司,每年至少有500到600万元收入,现在正筹集资金,主要是想扩大经营,很快就能把投资的钱收回来。”只要碰到有意投资的人,公司业务员便大肆吹嘘。
按照合同约定,公司分别以投资期限1个月、3个月、6个月、12个月给投资人支付千分之十到千分之十五的利息,一月一结。签订三方协议时,投资人所签合同上的借款公司公章和法人印章,都是事先盖好的。
宋建交代,伊川县某矿山公司是他借用弟媳妇的身份证,委托代办公司注册成立的,没有任何经营项目,公司的公章和法人印章都在他自己手里。投资人的钱到账后,宋建通过转账的方式转给需要钱的朋友,赚取高额利息。
八成受害人是中老年
李乐海(化名)今年65岁,家住乌鲁木齐市青年路。2014年4月的一天,他接到新疆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发放的存款利息高达18%的宣传单,看到附近很多居民都将存款放在担保公司,他心动了。
“我和老伴商量后,决定将存款全部拿出来投资。”4月28日,李乐海在新疆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投资42万元,投资3个月,月利率为1.4%,当天他就拿到5880元的利息和一瓶酒。
“都怪我贪图眼前利益,现在听说公司被立案调查,本钱能不能拿回来还是个未知数。”李乐海心急如焚。
“被骗的100多个投资人中,中老年人占80%以上,一部分受害人同时在几家投资担保公司进行了投资,他们拿出的大多是自己的血汗钱甚至是养老钱。”办案民警说。
为讨好“投资人”,宋建经常给投资人发放清油、洗洁精等物品,甚至定期组织投资20万元以上的人去河南省伊川县参观,所有费用全包。而参观中那些所谓的“厂房”其实是宋建朋友公司的厂房,某矿山公司矿区实际上就是临时租来的一块荒地。
宋建称,他只有4000元工资,伙食费600元,没有提成。那么,非法集资款都去哪儿了?
“一部分钱用来还注册公司及装修、购置办公用品的借款,公司的日常开销及员工工资也从这里出,大部分资金用来给投资人支付月息,或以2%-3%的月息放贷。”宋建交代说。
据警方调查,宋建公司与100多个投资人签订了139份《资产管理合同》,募集资金800多万元,给投资人返利23万多元。案发后,警方扣押涉案赃款200万余元,还有500多万元被宋建放了高利贷,警方正在全力追缴。
“为充门面,很多投资担保公司将投资人的一部分钱购买了高档车,对公司进行豪华装修……其实‘高息’运作只能维持一年光景,最后很少有人能回本。”办案民警说。
目前,宋建因涉嫌集资诈骗已被依法批准逮捕。
多家担保公司非法集资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近年来,乌鲁木齐市投资担保公司如雨后春笋不断涌出,截至目前,已有384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由于该行业监管缺失,其中一些投资担保公司良莠不齐,经营状况隐忧重重,其畸形发展的行业风险和社会治安风险已逐渐凸现,极可能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
在查处宋建公司非法集资的问题时,乌市经侦支队获得重要线索,一个以河南伊川籍为主要成员的犯罪团伙在全国各地成立投资担保公司,高息揽储,非法吸纳社会公众资金。
了解到这一情况,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立即安排警力对乌市登记注册的投资担保公司进行摸排,通过近半年的调查,初步发现乌市有大量河南伊川籍人员成立的投资担保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
经查,2013年7月至2014年5月,这些投资担保公司通过发放宣传册、公司业务员拉客户、打广告等方式,以企业经营为借口,以承诺高额月息为诱饵,签订借款合同的方式进行集资诈骗。这些投资担保公司参与集资诈骗人员均为河南伊川籍人员,为地域式的犯罪团伙。该团伙通过收取现金、银行卡转账、pos机刷卡等方式收取资金,后直接转入犯罪嫌疑人控制的个人账户,除少数资金用于店面装修、个人消费外,其中大部分涉案资金通过银行转账转移至河南省伊川县个人账户上,用于发放高利贷赚取非法利益。
随后,乌鲁木齐市警方调集多警种对这些投资担保公司涉嫌集资诈骗犯罪开展集中打击。截至目前,共立案67起,84家投资担保公司被查,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04名,涉案金额4.62亿元,刑事拘留132人,大部分涉案资金已追回。(新疆法制报记者陈泽华实习记者赵小禹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