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专项行动直指涉危废犯罪 重点针对团伙性、系列性、跨地域案件

27.07.2016  17:08

  本报见习记者阎杰重庆报道 为落实环境保护部、公安部统一部署,重庆市环保局、市公安局日前联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决定即日起至9月30日,联合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鼓励群众通过“12369”和“110”电话举报各类涉危险废物违法违规行为。

  专项行动将检查2014年1月1日以来全市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业、医药等4类重点行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以及所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危险废物产生、处置、利用情况。核查危险废物跨省移送和接受的种类及数量匹配情况。依法查处非法转移、倾倒、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

  专项行动重点检查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的;违反危险废物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在危险废物生产、收集、贮存、运输、利用、转移等环节存在违法违规突出问题的等5类环境违法行为。

  按照专项行动统一部署,重庆市各区县环保、公安部门将对小微企业、作坊比较集中区域,非法处置特别是倾倒危险废物违法犯罪活动高发区域进行拉网式摸排,重点排查可疑废弃物、夜间生产企业等情况,对专项行动发现的问题将依法在自由裁量权限范围内按照高限处罚;将对管理混乱、受过行政处罚的危险废物运输企业车辆GPS运行轨迹进行分析,对运行轨迹行踪不定、夜间运输行踪诡秘、非法关闭GPS设备、经常进出入偏僻偏远区域车辆等线索开展重点摸排,重点依法打击团伙性、系列性、跨地域处置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

  据悉,专项行动联合督导组还将对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旨在切断非法转移、贩卖、处置危险废物利益链条,倒逼涉危险废物企业和单位守法自律,坚决遏制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多发态势,保障重庆市环境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