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演出机制让各族群众尽享文化发展成果

26.08.2015  17:56

2014年3月17日,新疆杂技团在阿瓦提县塔木托格拉克乡演出。

    编者按 当我们感叹新疆人的文化生活越来越丰富的时候,我们当中的很多人可能还不知道,这其中政府购买演出机制发挥的作用。通过记者的梳理,我们清楚地看到,为让各族群众尽享文化发展成果,政府购买演出机制从2011年实施以来的情况和催生的成果。它就像一个催化剂,激发了我区各级艺术院团深入基层演出的积极性,助推了一批艺术精品的诞生,盘活了一批广受群众喜爱的文化活动,催生了一系列群众文化品牌活动。与此同时,它更激起了我区广大文艺工作者和基层百姓的参与热情。这些都在为新疆文艺繁荣发展奠定着坚实的基础。相信随着政府购买演出机制的不断实施,更多更优秀的文化成果将会源源不断地涌现,给新疆各族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增添更绚丽的色彩。

    新疆经济报讯(记者李金霞 秦梅花 吴美漩摄影报道)第四届中国新疆国际民族舞蹈节开票仪式启动后,在售票窗口出现了一位乌鲁木齐市民拿3000元钱买票,一位舞蹈爱好者一口气买下14张门票的场景,和往届一样,本届舞蹈节的票价依然走的是亲民路线。观众不知,这80元到260元不等的惠民票价背后,有一张门票550多元的补贴,这个补贴来源于政府购买演出机制的大力实施。

    而中国新疆国际民族舞蹈节也只是新疆众多得益于政府购买演出机制的活动之一。第一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后,政府购买演出机制开始在新疆实施,一大批品牌文化活动相继诞生,一大批文化艺术作品相继出产,新疆大地上欢歌起舞,鼓瑟悠扬。

     舞台艺术精品与群众文化品牌交相辉映

    2011年,“政府购买演出机制”这个新词汇在我区重点文化民生项目中出现。很快,自治区财政补贴2160万元,建立了地县两级国有文艺院团政府购买演出机制。

    在维持现有经费保障渠道不变的基础上,地县两级艺术表演团体按规定完成每年60—80场公益性演出任务,由自治区财政分别给予20—25万元的经费补贴,最直接的成效就是推动地县两级艺术院团每年下基层演出超过8000场。

    2013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又设立了800万元文化艺术创作专项扶持资金,面向全疆对常态性文艺创作进行扶持。颇受群众喜爱的歌舞剧《情暖天山》获得120万元补助,主题晚会《金色木卡姆》获得25万元补助。

    2014年,自治区又投入400万元,首次将区级艺术院团纳入自治区重点民生工程项目当中。

    区地县三级国有文艺院团政府购买演出机制的初步建立,让优秀文化艺术下基层真正得以落地,我区各级艺术院团走进田间地头,来到寻常百姓家门口演出开始成为常态。仅2014年,新疆艺术剧院先后赴基层乡村完成文化惠民演出521场,观众人数超过40万,带动地县两级文艺院团惠民演出,惠及600多万各族群众。

    资金的投入,不仅盘活了“百日广场文化活动竞赛”、“乡村百日文体活动竞赛”等一大批广受群众喜爱的活动,也催生了新疆“群星耀天山”音乐、舞蹈大赛,“新歌唱新疆”等一系列群众文化品牌活动的诞生。“千场演出送基层”、“三下乡”、“四进社区”、“高雅艺术进校园”等文化活动也走到了老百姓的身边,这些活动在基层累计免费演出5000余场次。其间,舞蹈、赛马、刁羊、秧歌、篮球等各种群众性文体活动队伍先后在全区农村组建了起来。

    5年中,政府购买演出政策的实施,让参与创作编排的文艺工作者的热情竞相迸发,一大批思想内容好、艺术特色浓、有市场潜力的舞台艺术精品诞生,这些作品包括大型歌舞《大美新疆》、《舞动天山》、《万方乐奏》,话剧《大巴扎》,音乐诗剧《好人阿里木》,哈萨克歌舞诗《阿嘎加依》,新疆曲子剧《哈哈泉子的户儿家》等,这些作品不仅丰富了各族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同时获得了全国“十大精品剧目”、“文华大奖特别奖”、“白玉兰奖”、“全国少数民族文艺汇演金奖”等国家级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