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区域联手全力保障冬运会环境空气质量

19.01.2016  12:37

  2016年1月20日至31日,全国第十三届冬季运动会将在我区乌鲁木齐市和昌吉回族自治州两个赛区举办。为保障冬运会期间空气质量达到赛事要求,1月17日,乌鲁木齐区域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自治区环保厅相关处室和单位负责人召开动员协调会议,正式成立了由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厅长杜力洪•阿不都尔逊任组长,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副厅长吴险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蒋火华、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总工程师温玉彪任副组长的冬运会环境空气质量保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制定了专项督查方案,就冬运会期间乌鲁木齐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根据安排,领导小组将于1月18日至30日派出三个督查组,分别前往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和五家渠市开展现场督查。其中,将严查各类燃煤设施、工业企业、机动车和面源大气污染物违法排放行为,对超标排放和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将从严从重予以处罚。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

  冬运会期间,督查组还将重点对各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发布情况、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和公开情况、环境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立情况、环境监测预警机制和环境质量会商机制建立情况进行检查。

  此外,将抽查火电(含自备电厂)、钢铁、水泥、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焦化、集中供热等重点企业烟气脱硫、脱销、除尘设施的运行情况及在线监控设备运行情况;原煤堆场、灰渣场、工业料场防尘措施落实等。

  在南山和天池两个冬运会赛场,领导小组安排应急监测车,每天通报空气质量情况。

  领导小组同时设置了信息组,分析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对比赛期间空气污染情况作出预判,汇总督查结果并编制信息《简报》和《空气质量通报》,经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后报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赛事组委员。信息组还将为中央、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等各类新闻媒体提供新闻通稿和24小时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并通过新疆环境保护厅网站、新疆环保公众网、新疆环保微信平台发布当日空气质量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