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工作全面开展

14.07.2017  21:42

为全面加强粮食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有效防止粮食行业危险化学品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粮食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粮办储〔2016〕367号),2017年1月16日我局及时下发了《关于印发<粮食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新粮办储〔2017〕4号),要求全区粮食行业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工作。

此次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工作自2017年1月开始至2019年8月结束,要求各粮油仓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掌握和管控涉及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和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和危险源;明确储粮化学药剂的药性特点、用途范围,建立健全领退用制度和台账;整治空仓消毒、熏蒸杀虫、害虫防治等用药安全问题。以贯彻“一规定两守则”为基础,大力推进储粮化学药剂安全宣传普及,倡导推行县级仓储单位“零库存”,巩固完善储粮化学药剂安全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