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乌市法院一审审结案件中近三成“民告官”胜诉

27.05.2015  12:38

  

          (记者饶俊华 通讯员王海亮)去年全市法院审理“民告官”行政诉讼案320件,其中,一审行政诉讼案件237件,审结214件,“”方败诉案56件,占审结案件的26%。

  5月26日,乌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潘多栋介绍,“民告官不见官”在行政诉讼中司空见惯,去年初该院着手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并将其列为当年向社会公开承诺办好的十项司法服务民生实事之一,到去年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占已结二审行政案件的21%。

  “在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过程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不愿出庭、区市两级机关单位出庭少、出庭不出声情况。”潘多栋说,一些行政机关负责人对出庭应诉存在一定顾虑,不愿出庭,个别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也是经过法院多次沟通以后才决定出庭,在庭审过程中,出庭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往往是“现身不发声”,没有完全发挥制度制定初衷所应达到的效果。

  潘多栋介绍,今年 1 月1日起,全市基层法院行政诉讼案件实行了交叉和集中管辖,集中由新市区、水磨沟区两个基层法院管辖。截至目前,水磨沟区法院受理一审行政案件37件,新市区法院受理一审行政案件118件。

  当日,该院还发布了十起典型行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