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新疆乌鲁木齐市社会治安平稳

26.02.2015  17:24

    新疆日报讯(记者隋云雁报道)2月18日至2月24日,新疆乌鲁木齐市社会治安秩序总体平稳,没有发生重大案(事)件、火灾事故和治安灾害事故。

    针对春节期间人流、客流、车流实际,乌市警方加强人员密集场所防控工作,启动“环乌护城河”一级查控勤务,严格落实查控措施,严防可疑人员、车辆、物品流入。

    春节期间,乌市公安局日均部署社会面巡逻防控、夜检夜查、环乌检查站等安保力量8.2万余人,环乌公安检查站共检查车辆6万余辆,人员11.9万余人,查获管制刀具2把。

    据统计,2月18日10时至24日19时,乌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共接警11823起,较去年同期减少984起,下降7.7%;有效报警和求助3306起,较去年同期增长33起,上升1%。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发案数均比去年同期下降16.5%。

    春节期间,乌鲁木齐市共发生火灾事故45起,较去年同期下降16.7%;发生亡人交通事故2起,造成2人死亡;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3起,造成3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