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12月24日起实施新水价 居民用水每方涨5毛

24.12.2014  06:01
      (记者薛惠珊) 记者12月23日从乌鲁木齐市发改委获悉,经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自12月24日起,调整乌鲁木齐6类城市供水价格。12月16日,乌鲁木齐市召开城市供水价格听证会,拟对六类城市用水价格进行调整,居民最关心的生活用水价格上调0.5元/立方米;“一户一表”居民执行阶梯水价,非生活用水实行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六类城市用水价格拟上调

  乌鲁木齐现行的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是1.16 元/立方米,加上代收的水资源费、重点水利工程投资、污水处理费、市政排水管网维护费后,最终水价是2.1 元/立方米。本次调价后,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由1.16 元/立方米调整为1.66 元/立方米,调整后最终水价为2.6元/立方米。

  除居民生活用水调整外,城市用水中的工业用水上调1.42 元/立方米,商业用水上调2.2 元/立方米,绿化环卫消防用水上调0.96 元/立方米,基建用水上调3.29 元/立方米,特殊用水上调8.36 元/立方米。居民生活用水的上调幅度在六类城市用水中是最低的。

   一户一表”将实行阶梯水价

  全市约5.5 万户“一户一表”居民将执行阶梯水价,以每个家庭3 口人、每人每月用水量3 立方米作为基本水量,阶梯水价分为三档,级差为1:1.5:2。第一档水量为基本水量,价格按照2.6元/立方米执行;第二档水量为基本水量的2倍,价格按照3.9元/立方米执行;第三档水量为基本水量的3倍,价格按照5.2元/立方米执行。

  对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居民合表用户和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机构等),暂不实行。

  另对居民生活用水以外的五类城市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即超出定额部分需要在基础水价上翻倍加价。

  所谓阶梯水价,就是随着居民用水量的不同,用水价格也会发生改变,用水量越多掏的钱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