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乌鲁木齐市正式停暖

10.04.2015  10:53

    新疆都市报讯(记者叶晓敏报道)4月9日,乌鲁木齐市室外最高气温一度飙升至16℃,很多年轻人都穿上了短袖。4月10日,乌市将正式停暖,全市供热企业将进入检修、改造阶段。

    当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供热办获悉,两天前,乌鲁木齐市气象局、乌市建委、乌市财政局及水、电、气等能源供应部门举行了2014-2015年度采暖期最后一次气象会商。根据未来一周的天气情况,经会商,乌市将于4月10日按时停暖。

    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资料,乌鲁木齐市4月中旬平均气温为10.7℃,其中11日至15日平均气温为10.4℃,16日至20日平均气温为11.1℃。4月11日至20日没有较强冷空气影响乌市,城区气温接近历年同期,发生连续5天室外平均温度低于5℃或最低温度连续5天低于0℃的可能性很小。

    按照《乌鲁木齐市城市热力管理条例》和《乌鲁木齐市临时调整供热期若干规定》的规定,乌市供热期为当年10月10日至次年4月10日。在供热期开始前10日内或供热期结束后10日内,室外平均温度连续5天低于5℃或最低温度连续5天低于0℃,以及发生可能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异常低温情况时,市政府可以依法决定提前供热和延期停热。由于未来一周的气温已符合停暖条件,经市政府批准,4月10日将按时停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