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4月10日按时停暖

10.04.2015  13:31

  亚心网讯(记者贺红艳)9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供热行业管理办公室获悉:根据未来一周天气情况,乌鲁木齐市将于4月10日按时停暖。

  乌鲁木齐市供热行办相关人士介绍,按照《乌鲁木齐市城市热力管理条例》和《乌鲁木齐市临时调整供热期若干规定》,乌鲁木齐市供热期为当年10月10日至次年4月10日。在供热期开始前10日内或供热期结束后10日内,室外平均温度连续五天低于5℃或最低温度连续五天低于0℃,以及发生可能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异常低温情况时,乌鲁木齐市政府可以依法决定提前供热和延期停热。由于未来一周的气温已符合停暖条件,经乌鲁木齐市政府批准,4月10日将按时停暖。

  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资料,乌鲁木齐市4月中旬平均气温10.7℃,其中11日-15日平均气温10.4℃,16日-20日平均气温11.1℃。4月11日-20日没有较强冷空气影响,城区气温接近历年同期。4月11日-20日期间发生连续5天室外平均温度低于5℃或最低温度连续五天低于0℃的可能性很小,符合按时停暖的气象条件。

  同时,各相关部门将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做好各项应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