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从六个方面规范援疆产业发展扶持资金

24.10.2014  20:35

为规范援疆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管理使用,10月17日,日照市援疆指挥部召集麦盖提县商经、财政、园区办、纪检、审计、援疆办等部门,召开申报2014年度山东省援疆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工作会议,学习省援疆指挥部《关于印发<山东省援疆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援疆指〔2014〕40号)精神,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山东省援疆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日援发〔2014〕33号),从细化申报标准,严格申报程序,强化监督管理等多方面对援疆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的申报使用进行了具体规范和责任分工。

实施意见》从六个方面规范了援疆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的管理使用。一是明确了扶持对象和扶持条件。必须是在麦盖提县注册登记的,当年新开工的,审批手续齐全合法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利于促进麦盖提县劳动力就业和民生改善,有利于促进受援地体系的形成和产业结构的优化;二是确定了扶持的产业领域。培育和发展纺织服装、农副产品深加工、机械加工、商贸物流等带动就业能力强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项目及刀郎系列旅游纪念品、民族手工业、民族餐饮、清真食品等上下游关联度高、带动作用大的文化旅游产业项目;三是明确了投资补助标准。按照当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30%进行扶持,单个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贷款贴息不超过100万元;四是严格了审批程序。在申请、审核、计划下达、拨付、使用等5个方面做了细致规定,保证了资金申请的可操作性;五是细化了申报材料。对项目申报单位提出10个方面要求;六是加强了监督管理。从项目申请到项目完工做了详细规定,明确任务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