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各民族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13.07.2015  12:54
          ——新疆社会科学院宗教所助理研究员任红           新疆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多种宗教并存的地区。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以来,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始终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各民族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坚持宗教工作是群众工作、尊重信仰差异、遵循宗教规律,始终把信教群众放在重要位置,依法保障各民族群众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依法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对于一些信教群众根据教义在自己家里进行的不违反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宗教活动,如念经、祈祷、礼拜、封斋等,也受到国家法律的尊重和保护。与此同时,也注重保护不信教群众的权益。
          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满足广大信教群众的宗教需求。编写面向信教群众和宗教人士的民族宗教基础知识读本。现在各地新华书店都可以随时购买到维吾尔文版的《古兰经》、《〈古兰经〉知识宝典》、《古兰经故事》、《〈古兰经〉注释研究》、《四大哈里发》、《穆罕默德传》、《穆斯林圣训实录全集》、《伊斯兰教的基本信仰》、《伊斯兰教简史》、《中国伊斯兰百科全书》等几十种书籍。还在部分县市举办了成年信教群众基本宗教知识和礼仪培训试点班,计划创办《新疆穆斯林》杂志和新疆穆斯林网站,进一步满足不同层次信教群众的宗教需求。
          自治区开展有组织朝觐工作,实现“平安朝觐、有序朝觐、文明朝觐”。有组织朝觐政策是国际通行规则,其目的是为信教群众履行朝觐功课提供帮助和便利。新疆自1990年开始实行有组织朝觐工作,为了保证信教群众圆满完成朝觐功课,政府组成了朝觐工作团专门为朝觐人员提供服务。
          自治区重视斋月期间的宗教事务管理工作。6月初,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特别强调对信教群众在斋月期间的封斋、吃斋饭、举行泰拉威哈拜等活动不能加以干涉。7月4日皮山县发生6.5级地震后,当地政府在做好救援安置的同时,还把斋饭送到受灾群众的帐篷中。乌鲁木齐市信教群众晚上参加完集体礼拜后,跟随清真寺的大毛拉一起诵读《古兰经》,听“卧尔兹”演讲。一直以来,新疆各地信教群众斋月期间的各项活动都受到尊重和保护,不存在禁止封斋和履行宗教仪式的情况。
          自治区各级党委和政府十分重视发挥宗教界人士的积极作用,始终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的原则,与之建立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团结宗教界人士参政议政,为新疆的科学发展和长治久安出谋划策。目前,新疆各级人大、政协担任职务的宗教界人士有1800多名,他们将广大信教群众的心声传递给政府,保证了各级政府更好地为广大信教群众服务。
          自治区重视加强爱国宗教人士队伍建设。做出了对全疆爱国宗教人士进行大规模培训的重要举措。目前,培训工作已经进入了第四轮。在宗教人士培养方面,自治区通过伊斯兰教经学院、爱国宗教人士按需带培学徒、重点地州开办经文学校(班)等三个层次培养伊斯兰教界接班人。自治区党委、政府十分关心、重视爱国宗教人士,经常与爱国宗教人士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建议,解决实际困难和存在问题,还走访清真寺慰问、看望爱国宗教人士,非常关心爱国宗教人士生活状况,不断提高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补贴标准。
          综上所述,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新疆各级党委和政府立足新疆实际,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使党的宗教政策落到实处,从根本上维护了各民族信教群众的利益,有效维护了宗教领域的正常秩序,同时也为新疆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