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好落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迈上新台阶

31.03.2016  10:31
          红山网讯(记者 苏军亚)  3月30日,自治区党委副书记、乌昌党委书记、市委书记朱海仑主持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精神,并就全面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首府实际下功夫抓好落实,努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部署要求。

  朱海仑指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是全面推进新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在新疆工作中具有里程碑意义。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在会上所作的重要讲话,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系统总结了新疆民族团结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和形成的坚实基础,站在全疆全局高度深刻论述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的重大意义,明确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点工作,特别是针对各族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提出27项解决措施。讲话思想深刻、内涵丰富,为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指明了方向。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统战部部长孙春兰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新疆民族团结工作的积极成果,就巩固深化工作成果,进一步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提出四方面要求,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新疆民族团结工作的特殊重视。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雪克来提?扎克尔作总结讲话,就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工作部署提出具体要求。

  朱海仑强调,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关键在落实,抓好落实首先要深入学习领会重要精神。全市各单位、各部门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学习贯彻此次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认真学习领会好张春贤书记、孙春兰部长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市级四套班子领导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学习贯彻会议精神,讨论畅谈学习感受,理解核心要义、把握主要精神,进一步增强抓落实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朱海仑强调,抓好落实关键要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极端重要性。要深刻理解开展此项活动是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对新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全面谋划和顶层设计,是回应突出问题、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的重大举措,是夯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基础的必然要求,对于乌鲁木齐来说,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稳定形势,巩固持续向好的稳定局面,必须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凝聚各族人民力量。要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深刻理解自治区党委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基本判断,准确把握自治区党委对“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总体要求和基本遵循,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及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目标,坚持理念引领、问题引领、实践引领,坚决把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落实到首府工作中。

  朱海仑强调,抓好落实必须制定完善贯彻落实意见。市分管领导要组织相关部门,按照重要讲话精神,结合首府实际,尽快制定贯彻落实意见。要认真贯彻自治区相关政策措施,制定细化落实方案,充分发挥首府优势,进一步抓好推进“嵌入式”社区建设、加强“双语教育”、培养选拔各民族干部、保护各民族传统文化等工作,在全疆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市委将在近期召开全市大会,围绕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作出进一步安排部署。

  会议还传达了自治区党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并就抓好贯彻落实作出部署要求。

  市四套班子领导、秘书长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