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废中心协调处理海关查获的违禁货物

23.01.2015  19:05

  近期,应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请求,固废中心会同乌鲁木齐市环保局、乌鲁木齐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紧急处置该局查获的一批违禁货物。该批违禁货物为列入国家《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中第一类、第一项废动植物产品——未经加工的人发,且安检查出其中有活体昆虫。固废中心按照国家《关于做好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环境无害化销毁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126号),及《拟销毁的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分类处理指南》(公告 2014年 第18号)的规定,将该批违禁货物交乌鲁木齐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焚烧处置。